第二章 从自私说起 经济解释之十:经济物品必有代价

为了方便阅读《经济解释》,请记住我们的域名www.gupiaoshuji.com 股票书籍
    ***

    凡是有胜于无的东西,不管是有形或无形,都是“物品”——“有胜于无”是经济学上的“物品”定义。……“多胜于少”是经济物品的定义,也是“缺乏”(scarcity)的定义。凡有价格的物品都是缺乏的,不足够的。……有一些社会——比如极端的共产社会——市场不存在,没有价格,但代价(sacrifice)还是要付出的。

    ***

    第三章缺乏与竞争

    要以理论解释行为,行为就一定要受理论的约束——这是很基本的道理。经济解释的法门,与任何其他的实证科学一样,那就是:一方面我们以一些有一般性的行为假设、公理或定律,来约束行为;另一方面,我们又指出一些限制行为的局限条件或情况。这两方面的“双管齐下”,使我们能推断在怎样的情况下,人的行为必然会怎样;而情况若有所变,行为也就一定随之而变。要有被事实推翻的可能性,这推断要说得肯定。(若不肯定,所推断的怎可能会“错”或被推翻呢?)对这约束理论融会贯通的人,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其作出对行为的推断的精确,是足以令人叹服的。这本书的主旨,就是要在这套理论的重点及其概念上作些颇为详尽的阐释,多用一些例子,作为这理论的推断能力的示范。

    我们在第二章谈及两个基础假设:

    (一)每个人的任何行为,是个人的选择,而这选择是可以被推测的;

    (二)在任何局限条件下,每个人都会一贯地争取最大的私利。除此之外,我们还有其他的约束行为的基础假设。这些我们将于第四章及第五章分析。在本章内我们得打断话题,先解释缺乏(scarcity)与竞争(competition)这两个在经济学上不可或缺的概念。

    第一节:物品的定义

    “物品”是从英语“goods”这个字翻译过来的。因此,“物品”这一词有很广泛的含义。它不仅可释义为产品(product)或商品(commodity),也包括服务(service)、友情、声望、空气、清洁、幽静、爱人、爱,等等。凡是有胜于无的东西,不管是有形或无形,都是“物品”——“有胜于无”是经济学上的“物品”定义。从个人的角度看,亲生的孩子、江上的清风、山间的明月,都是有胜于无;美丽的相貌、可信的声誉、动听的声音、温馨的回忆、思考的能力,等等,都是物品。

    物品可分为两大类:其一是经济物品(economicgoods);其二是免费物品(freegoods)。物品的定义是有胜于无,而在有胜于无之中,有一大部分是多胜于少的。“多胜于少”是经济物品的定义。这定义中的“胜”,是很客观的。

    假若我们将五两黄金分为两份,一份三两,一份二两,由人随意选择,被人选取的那份是三两,那么黄金就是经济物品了。两相比较,被选取的那一份就算是较为优胜了,究竟是好还是坏,是否有益身心,却是无关宏旨的。因此,“胜”在这里并无主观或价值观的内容。

    “多胜于少”的经济物品,在现实的世界中数之不尽。黄金白银、葡萄美酒、鲍参翅肚、水果蔬菜、衣食住行、旅游憩息、天伦之乐,等等,都是经济物品,因为这些都是多一点比少一点为优胜的。

    在所有的物品中,有一小部分是有胜于无,但却不是多胜于少的。其原因是这种物品供过于求,即使再多一点也没有用,所以多胜于少就说不上了。这样的物品不多,而最常被引用的例子是空气。在空气清新的地区,空气用之不竭,没有人会争取多一点空气。空气虽然是非常重要,但也只能说是有胜于无,不是多胜于少。空气于是就成为一种免费物品而非经济物品。话得说回来,在人烟稠密之区,空气污浊,要多一点新鲜空气就变得很现实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新鲜空气就再也不是一种免费物品,而是一种经济物品。

    第二节:什么是缺乏

    “多胜于少”是经济物品的定义,也是“缺乏”(scarcity)的定义。那是说,凡是经济物品,都是缺乏的、不足够的。“不足够”从何而定?假若江上的清风与山间的明月,真的是像苏东坡所说的“取之无禁,用之不竭”,那当然是足够了。这样,清风与明月只能是免费物品——虽然在我们所知的真实世界中,清风难得,明月可贵,所以这些早已成为经济物品了。说得严格一点,所谓“不足够”,其供应量的多少不一定有固定的关系。例如,好的鸡蛋比坏的多,但好的不足而坏的却有余。这是因为好的鸡蛋,人们需求甚殷,故此不足;坏的呢,我们避之唯恐不及,没有需求,所以就不缺乏了。

    若物品没有人需求,天下间便无“有胜于无”这回事;而若非供应有限,“多胜于少”就谈不上。“缺乏”是因为在需求下,供应有限而引起的。人的需求量增加,再多(但仍有限)的供应也会愈形缺乏;人的需求量减少,有限的供应可能被认为是不缺乏的。那是说,缺乏的程度,是以相对的需求来决定的。

    一种缺乏物品——一种经济物品——其供应是不能完全满足人的需求的。于是,这物品就变为多胜于少了。既然多胜于少,人要争取多一点,那么他们就一定会愿意付出一点代价。不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来争取多一点的,就不能算是多胜于少了——逻辑不容许我们反对这观点。因此,凡是人愿意付出或多或少的代价来争取多一点的物品,都是缺乏的、不足够的,那就是经济物品了。在市场上,我们要付的代价就是价格(price)。所以我们可以说,凡有价格的物品都是缺乏的,不足够的。有一些社会——比如极端的共产社会——市场不存在,没有价格,但代价(sacrifice)还是要付出的。所以我们又可以这样说:没有价格的物品也可能是经济物品,它们是缺乏的——既然缺乏(既然人们需要多一点),代价也就无可避免。

    (《经济解释》之十)

Powered by 股票书籍 股票电子书 © 2009-2010 www.gupiaoshuji.com
本站部分资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