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不偷你的卡,照取你的钱
做化工生意的刘先生在某银行存入现金3000元,开立了活期储蓄账户,同时办理了与存折配套使用的储蓄卡(取款卡),并于当日在自动柜员机上做了密码修改。此后,取款卡、存折都一直有他本人妥善保管,从未取过款。而刘先生月末去外地办事、因故需要取款时,才发现账户上的3000元存款只剩160元。经当地银行查询,该账户共有未登折记录6次,为了减少损失,他将剩余的160元立即支取,草草结束行程连夜返回。
经开户银行调阅有关凭证资料,查明:该账户曾被人使用取款卡在江苏省徐州市自动取款机上分三次支取2800元存款,手续费28元。刘先生看到这一结果,认定是有人冒领存款,便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即立案开展取证工作,并对刘先生和银行进行了调查和咨询。首先,查明刘先生和家人没有取款嫌疑,取款卡和存折也随身携带,基本排除了本人支取、取款卡丢失或被盗的可能;从银行方面来说,银行有一套严格的客户资料保密系统,账务无差错。由此初步认定,是有人用另外一个“克隆卡”取走了刘先生的存款。
那么,存折和取款卡一直在刘先生手上,且取款密码只有他本人知道,为何还出现被冒领的事情呢?从公安部门破获的广州等地伪造信用卡案来看,伪造信用卡、取款卡已算不上什么高新技术,掌握了客户的基本资料,用写磁条机将数据输入一个空白磁卡,这时如果再有取款密码,即可使用“克隆卡”在银行联网的自动柜员机上轻松提款或在商业部门的POS上进行消费。而且盗取磁条信息和密码的方法也非常简单,一些作案人为了盗取储户密码,常常装作取款客户,徘徊在自动柜员机旁或在其上面安装微型摄像机窃取储户取款信息,还有的冒充银行ATM管理人员,以调试数据等理由,骗取取款人的银行卡信息,然后,如法炮制,实施犯罪。
关于储户存款被冒领的责任问题,有关法律专家分析,如果银行已经履行了正常的保密义务,储户存款是由于本人疏忽致使资料被他人窃取的,银行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因此,提醒广大居民,使用信用卡、储蓄卡在自动柜员机上取款时,一定要警惕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员或微型摄像机探头,输入密码的时候应用左手遮住密码按键,以防被不法分子窃取账户信息,盗取账户存款。
l当心存折里的钱“不翼而飞”
近年来,关于银行卡被“克隆”的报道不时见诸报端,但令人想不到的是,如今使用防伪技术印制、带有数据磁条、盖有银行印章的存折也成了不法分子“克隆”的对象。从辽宁、贵州、云南等地警方破获的多起存折“克隆”案来看,犯罪嫌疑人利用高科技手段窃取存款人信息,“克隆”存折冒领存款,直接影响到了存款人资金的安全。
存折之外有“存折”
贵阳的张先生去年9月份在某银行储蓄所开立了活期储蓄账户,并存入10万元现金,可数天之后,他到银行取款时,却被告知存折上的款项已经被人凭存折和密码支取。张先生不解:我的存折上没有取款记录,并且密码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怎么能被别人支取了呢?
经过银行查证,确认是在张先生的存折之外有一个“克隆”存折,冒领人持“克隆”存折和密码,分三次在办理通存通兑的两家储蓄所支取了99980元。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根据银行的监控录像等情况迅速展开侦破,最终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令人惊讶的是,这个团伙的“头目”竟然是贵州某大学计算机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他们配有手提电脑、高档印刷机等作案工具,已经先后在长沙、常德等地作案30余起。
克隆存折如何“出笼”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一般是三人配合作案,其中一人在储蓄所的柜台旁以存款做掩护,另外两人在“目标储户”旁假装等待填写凭条,从而偷看储户的户名和存折金额等信息,或者通过储户随意丢弃的作废凭条窃取信息,等储户到柜台存(取)款时,早已等待在此的那个“存款人”便趁储户输入密码时窃取密码。然后,他们立即伪造与储户姓名相同的假身份证,到银行存入小额存款,获取活期存折,再用电脑将所窃取的信息“克隆”到新存折上,此后再以这个以假乱真的存折盗取储户存款。
据警方经侦察人员介绍,除此以外还有一些“克隆”案件是因储户盲目泄露存款信息造成的。此类案件的作案者大多选择经商人员下手,往往投其所好,抛出“大批购货、价格优惠”等诱饵,令对方高兴之余失去警惕。然后他们再要求对方在其指定的银行存入一定款项,并告知账号和密码,谎称供他们查询公司的实力和信誉情况。存款人往往会认为存折在自己手上,可以“不见兔子不撒鹰”而照办。这时,作案者便用与存款人姓名相同的假身份证到同一银行开立一张小金额存折,并将余额进行涂改。此后,作案者借故提出当面检验存折余额的要求,并趁查验之际将两个样式、户名、余额均相同的存折“调包”,选择适当时机用真存折将存款悄悄支取。等存款人确认生意没做成,想把存款取回时才发现手中是一张“克隆”存折。
如何防范克隆存折
关于存款被“克隆”存折冒领的责任问题,多数情况下法院会认定银行和储户双方均负有责任。银行存折背面印有“因储户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银行不负责任”的储户须知,储户到银行存款应视为接受这一条款,所以,因密码保管不当而被冒领,储户应负有一定责任;另外,银行不能履行谨慎核查存折的义务,也负有一定责任。根据具体情况,法院一般会判定储户负担20%~80%的损失。
因此,广大储户应引起重视,加强对存折“克隆”的防范。首先,在银行网点填写存取款凭条或输入密码时,应查看周围是否有陌生人,输入密码应一手按键,一手对输入情况进行遮挡;二是填写有误的凭条不可随意丢弃,应撕碎或随身带走;三是在生意和账务往来中,不应将存折的账号和密码告诉他人;四是养成定期登折、对账的习惯,如果发现不明原因的支取,应及时通过电话、网上银行等快捷方式对存折进行临时挂失,提请银行保留监控录像,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