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花旗公司曼哈顿总部,罗伯特·威尔基斯扫视着拥挤的房间,他以前从没有看到过这么多年轻的WASP们齐集一处。他们是不是都是被吸引到银行业来的,就像大马哈鱼凭本能溯流而游一样?这场1977年迎新鸡尾酒会使他更加感到孤立和另类。他刚刚握过花旗公司董事长的手,这位董事长就是大名鼎鼎的沃尔特·里斯顿。但是,里斯顿没有怎么注意他,因为他太忙了,要依次接见下一个新员工。威尔基斯叹了一口气,走回吧台再要杯酒。
这时,他看到一个人似乎比他更离群索居。这个人一个人在那儿站着,不像其他大多数人看上去像常青藤联合会的前运动员,他身材肥胖,留着长长的头发和黑色的髭须。威尔基斯上前走近一些,看到他名牌上印的名字:丹尼斯·利文。
"你这个可爱的犹太小子在这种地方干什么呢?"威尔基斯问。接着两人聊了起来,但通过交流他们发现,两人除了都是犹太人外,几乎没有其他相同之处。威尔基斯又高又瘦,虽然他对未来缺乏明确定位,但他以前的履历令人羡慕。他加入花旗银行深负盛名的国际金融部工作,从事体面的国际借贷业务。在此之前,他曾在世界银行工作过,并在美国财政部短期工作过一个夏天,参与一些主要经济问题的研究。威尔基斯世故练达,经历丰富,周游过许多地方,还在国外生活过。他是哈佛大学毕业生,妻子是古巴籍人。他会流利地讲五种外语:法语、德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和希伯来语。
利文与威尔基斯反差很大。他在花旗银行所谓的"公司咨询"部工作,自己甚至好像还没弄清楚这个部门究竟是干什么的,但他余暇比较多,想悄悄做些其他工作。利文出生于纽约昆西区一个中层犹太人家庭,游历很少。他在纽约城市大学巴鲁克学院毕业,学习成绩一般。
利文和威尔基斯发现彼此共同语言比较多。他们都在位于公园大道399号的花旗公司总部上班,他们的办公室沿大厅互相斜对着。威尔基斯猜想利文会经常来找他。他身上有一种能即刻给人留下印象的东西,那可能是热情,也可能是一种几近觉察得出的想博人好感的渴望。
威尔基斯的预想很快就应验了。他们认识后下个星期的一天,利文早早找到威尔基斯的办公室,问他在忙什么。还没有等威尔基斯答话,利文就接着说:"我们去喝咖啡吧。"
"不行,"威尔基斯回答,"我得把这个东西发给一个客户。"
"哦,去你的客户!"利文说,然后哼笑一声走了。
威尔基斯吃了一惊。他这个人责任心强得有点过分,他经常想,这是他所受的正统的希伯来教育作用的结果。他是在巴尔的摩长大的,从小一直接受这种教育。
第二天,利文又来了,这次提了个更过分的建议:"咱们午饭后逃工。"威尔基斯更是一惊。利文补充道:"你知道你很烦这工作。"
威尔基斯确实很烦他的工作,并且对自己生活和事业的方向举棋不定。他28岁(比利文大三岁),上斯坦福大学商学院就读前,他从没有想过要在华尔街工作。在政治上,他一直属于左派,但他仍然认为自己是个自由主义者。大学毕业后,他在波士顿公共学校教过残疾儿童。
他是为了寻求高薪职业而申请上商学院的,而被录取后又不喜欢了。他考会计学差点儿不及格。他对班上的许多同学都瞧不起,认为他们是"居然想当会计师"的"白痴"。他担心自己也得成为一个依赖他人为生的寄生虫。他虽然最后调适得很好,但这个经历对他的自我形象是一个打击。
在他1977年毕业前,妻子就怀孕了。他的母亲正在闹离婚,经济上很困难。他变得一文不名。同学们都在找高薪工作,当花旗公司表示接收他时,他就抓住了这个机会。其实,关于做国际金融方面的工作,他的思想不是很清楚。
但是,迄今为止,花旗公司的环境令人厌恶。这里简直就是一座西装的军营,他在这里接受新兵训练。到处都是条条框框,把他的举手投足都做出了具体规定。这里人际关系淡漠,除了丹尼斯·利文,没有人表示有兴趣与他交往,而利文的交往兴趣又过于强烈。
有时,利文说些恭维他的话,非真非假地问:"你是上过哈佛的人,愿意跟我说话?"有时老谋深算地说:"你知道,在这个敌对的WASP环境里,我们是仅有的犹太人。"有时怂恿、好战地大叫:"去他妈的规定!去他妈的老板!"而有时说话还富有哲学意味。他称威尔基斯是一个"左派小共党分子"。"你知道你的问题在哪儿吗,威尔基斯?"他问,并接着说,"你对生活中'单调乏味的'东西操心太多,这就是我们不同的地方。我有清晰明确的目标,你没有。"
威尔基斯很少遇到像利文这样对个人事业如此明确而专注的人。利文说,他在巴鲁克学院上学时看到过一本名叫《金融家》的书,是介绍投资银行业运作情况的。他被书中描写的银行家们的生活方式深深迷住了,他们的华衣美服、珍馐异馔和名车豪宅,令他心驰神往。利文此前从来不知道还有这样一个行业。
利文在纽约昆西区一个叫贝赛德的居民区长大,这里都是砖墙平房。他们一共弟兄三个,他是最小的。他曾有个妹妹,但不幸5岁时夭折了,他母亲非常伤心,此后一直没有恢复过来。他的父亲菲利普·利文做铝材和乙烯基板材生意,他不信任银行,不跟银行打交道,把生活中积蓄的钱都放到床下面。
丹尼斯·利文在中学时各方面都平淡无奇,不过在一帮朋友中人缘挺好,毕业后他还与其中几个一起在昆西闲逛。后来,想到这样混日子没什么意思,他就申请去免费的巴鲁克学院读书,被该校录取。他几乎每天都穿着西装、扎着领带去上课,这使他在同学中很出名。他讨好给他们上课的教授,确信这些"接触"对他晋身华尔街是必要的。大学四年级时,利文向华尔街每家投资银行都发了求职申请,但全被拒绝了。他把这完全归咎于他没有"高贵白人血统",并心生怨恨。
另一方面,威尔基斯认为自己有知识、有文化,他的主要兴趣就是看书。他从来没有觉得因为自己是犹太人别人就对他有偏见,没有把周围的世界看成是敌对的。不过他理解和同情利文。利文的母亲在利文上大学时突然去世了,威尔基斯的父亲也是在威尔基斯上大学时去世的。利文一再强调,他和威尔基斯一起干肯定会成功。可能最关键的是,尽管威尔基斯有妻子埃尔萨和新添的小千金,但他仍然很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