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比率投资法。该法是指投资者以一定的金额来购买股票及债券,同时设定股票与债券的投资比例,并确立某一百分比。当股价上涨或下跌的总额高于或低于该百分比时,则通过出售股票的增值部分来买进债券或抛出债券以购入股票,从而维持股票股票与债券的投资比例,最终使得投资总额不断增加。举例而言,某投资者的投资资本为4万元,以60%和40%的固定比例分别投资于股票与债券,设定当股价上升或下降幅度达到10%时,则卖出股票,购进债券或抛出债券、买进股票,从而使股票总值及债券总值所占总投资金额的百分比保持不变。若两个月后,股价总额上涨到2.88万元,超过了固定比率20%,上涨幅度大于10%,则卖出0.22万元股票,而买进同额的债券,使得股票与债券总额占总投资额的比例保持不变。若再过两个月,股票市价下跌至2.3万元,而债券总值由1.82万元涨2.0万元,则卖出0.28万元债券,而买进0.28万股票,此时股票总值及债券总值分别为2.58万元和1.72万元,其各自的比例仍保持不变。
使用这种投资方法能够较灵活地适应股市的转换周期,从而保证投资者能部分地享受到普通股价值的长期增长。
二、保本投资法。该法的主要特点是确保投资本金的亏损不超过某一限度。但这种保本是相对于亏损过多或耗尽全部投资本金而言,并非完全保本,因为没有一个投资者能够在投资结果出现之前保证自己免遭损失。不过,对于资金实力不够雄厚,且用于投资的这部分资金对其今后的生活或投资活动关系重大的投资者来说,在经济形势难以预测,股价走势无法捉摸时,该方法较为适用。其操作步骤为:
(1)投资者预先设定投资总额中所需保住的资本数额,不同的投资者对该数额有不同的要求,有些投资者可能订出需保的“本”为其投资额的80%,而有些则可能只要求保住50%的“本”即可。
(2)针对上涨行情拟定卖出点。采用该法的投资者对获利目标不能订得过高以免承担过大的风险。假如某投资者将8000元投资于某股票,该投资者事先设定的需保住的“本”为6000元,那么若他的获利卖出点订在上涨幅度的50%时,当他所持有的股票市价达到12000元时,他认为继续持有的原投资额无论如何也不会跌以1000元以下,就卖出5000元。5000元加上他认为有保障的1000元便已经保住了本,而对留下的股票,仍可再保本、订出获利卖出点,比例多少按投资者主观愿望而定。待股价上升到该卖出点时,再出售了结,以实施第二次保“本”操作。
(3)针对下跌行情设定停止损失点。例如,上述那位投资者若将停损点定为最初投资额的80%,当他的股票市价跌至6400元时,即予卖出,以避免更大损失,从而保住“本”。
三、逐级投资法。该法又称“等级投资法”,它是指投资者按事先设定的股价变动等级多次买卖一定量股票,使其购入价低于平均售出价的投资方法。该方法利用股价的波动现象来获利。例如,某投资者将某种时价50元的股票的价位变动等级设定为4元。当他以50元购进100股以后,该股票下跌一个等级即跌46元,他买进100股;跌至42元时再购进100股,此时他的平均购入价为46元。若随后股价开始回升,当升到46元时,可抛出100股,升到50元时再售出100股,当升到54元时则售出最后100股,其平均售出价为50元,该投资者最终获利1200元。在实施逐级投资法过程中,若股价超过投资者愿意随的最低位置(如上例中的42元)继续下跌,投资者应作出停止损失的出售委托,以避免遭受更大损失。因此,对持续下跌的股票不宜采用该方法,对持续上涨的股票亦不宜采用此方法,因为逐次出售上涨股票减少了获利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