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克希尔公司喜欢销售结构化的赔偿支付保单,这种保单一般载明,在被保险人出现伤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按单一保费年金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向受到伤病折磨的被保险人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费用。这种保单在法律上是有据可循的,因为他减少了接受者滥用赔偿金的可能性。伯克希尔公司所支付的赔偿金是免税的。由于伯克希尔公司在资产负债方面具有的优势以及经营业务的长期性,使得这种结构化的赔偿金支付方式,成为伯克希尔公司最理想的金融服务品质之一。
芒格在1993年的公司股东年会上说,很多人一直问他,为什么公司不签订更多的保单。还有一些人在问,“为什么不在现有资本的基础上多签一些保单?别人都这么做。那些信用评级机构不是已经说过了吗,你们完全可以签下现有资本两倍的保单金额,也就是说,每年可以签下200亿美元的保单。但是,现在却只签下10亿美元的保单。这是为什么呢?
“但是在这个时候也有人会问,‘为什么除了你们之外,所有的保险公司在去年都会出现亏损呢?也许问题的根源就在这里。”
1996年,伯克希尔公司的保费净收入为保险部门年终法定盈余金的16%,而整个行业的平均保费与盈余金的比例为130%。
浮存资金
保险行业中,最吸引人的地方在于保费——你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每天可以用别人送来的现金进行投资。从本质上讲,保险行业提供了一种类似于银行付款的“浮存性资金”(在这里不要和南方公司的冰淇淋相混淆),这种服务本身就具有投资价值。他为公司带来了低成本的资金。这些收入在根本上可以说是一个可以免费使用的顾客保证金账户。伯克希尔公司的股东保罗.哈特曼把这种服务称之为“拉动产生的负债”。
巴菲特说,“从本质上看,这种浮存资金本身并不会为我们带来收益。”但是,他又补充说,如果你能让这种浮存资金在数量上出现增长,更重要的是,如果你能够以更低的成本获得这种浮存资金,他们就可以为你带来收益。
“很多分析家一直把保险业务的价值单纯地等同于保险业务的账面价值,而不考虑这种浮存资金所具有的价值,这是一个致命的误解。”(1996年公司年度会议)。
从根本上讲,保险部门在过去的30年中一直为我们提供着免费资金。但是,到了2001年,情况却发生了变化,由于恐怖事件以及其他方面出现的亏损,伯克希尔公司为获得这些资金偿付了高昂的费用。尽管伯克希尔公司所具有的3A信用等级标准,意味着他们能够以较低成本获得借贷资金,但是,公司却不得不按照发行垃圾债券的高利率筹集资金。
巴菲特在公司1997年的年度报告中谈到了浮存资金的问题,浮存资金是公司获得的保费收入,也就是尚未向被保险人因受损而支付的费用,他说,“如果你不了解这个问题的话,就不可能对公司的内在价值做出科学的判断。”
他在报告中写道,“自从我们在1967年开展保险业务以来,公司的浮存资金金额一直在以21.7%的复利增长。幸运的是,我们并没有为此付出任何代价,事实上,保险业务为我们带来了收入。从会计上看,这里似乎存在着问题。尽管浮存资金金额在我们的资产负债表中表现为负债,但是与相同数量的净收入相比较,他们对于公司来说具有更大的内在价值。”
巴菲特在1998年公司年度会议上对公司的股东们说:“浮存资金的成本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负数,也就是说,我们以低于零的成本获得这些资金。所以说,当我们获得这笔负债的同时也就实现了利润。”他又补充说,“但是真正的问题在于,我们只有在10年以后才能真正地实现这些利润。”
巴菲特在1996年公司的年度会议上说,“我们目前拥有70亿美元的浮存资金金额。现在,假如有人为我提供70亿美元资金,而且收入可以免征利息所得税,但是,从此以后永远不得从事保险业务——永久性地退出任何形式的保险业务竞争——我是否会接受呢?答案是否定的。”
“原因并不在于我偏爱70亿美元的浮存资金,或是讨厌70亿美元的免费资金。问题的关键在于我希望这70亿美元的资金能够不断地实现增值。”伯克希尔公司在1998年收购了通用再保险公司之后,拥有了220亿美元的浮存资金。目前,伯克希尔公司的浮存资金金额为350亿美元。当浮存资金金额达到公司设定的标准时,公司马上会把超额资金投资于股票、债券和其他业务。
巴菲特一直认为浮存资金“在很大程度上等同于公司的权益资金”。浮存资金的增长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视为收入的产生。这些资金既没有持有成本,在很多情况下也不需要偿还。
巴菲特在公司的1998年年度报告上提到,“与相同数量的净资产相比,浮存资金对于我们来说具有更大的经济价值。只要我们能够在保险业务方面赢利的话,浮存资金本身的价值就一定会超过净资产。”
伯克希尔公司的一些观察家认为,如果公司的复利承保率能够达到100%的话,那么浮存资金的经济价值就可以等同于公司的股本。如果复利承保率低于100%,浮存资金的经济价值就会超过公司的股本价值,反之,如果复利承保率高于100%,浮存资金的经济价值就会低于公司的股本价值。
尽管伯克希尔公司长期以来,从来没有为浮存资金支付过成本,但是在2001年,成本却一跃升至12.8%,其主要原因在于通用再保险公司出现的巨额亏损。
然而,获得浮存资金却并不容易。芒格在维斯科的2002年公司年度会议上说:“以低成本实现浮存资金的大幅度增长是非常困难的——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不可能的。但我们一定要想方设法实现这个目标。”
公司经常签发“长尾巴”保单,这些保单很可能需要相当长的付款期,很明显,尽可能长时间地占有保险客户资金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有利的。但是,巴菲特也提出了警告,这种“长尾巴”保单非常具有欺骗性,因为在保险公司向客户付款的时候,通货膨胀和有关的规定很可能会导致成本上升以至于导致原有利润成为泡影。
如果后期的司法判定赔偿金额远远超过填写保单时的预测水平,也会严重影响保险公司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