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我就在另外一家餐厅找到了工作。老板是一个在美国长大的越南移民的女儿,她的父母做厨师,她的白人男朋友做前台经理,还雇了另外几个当地人。由于我英语不错,手脚又勤快,他们对我都很有好感。
我的语言技能再一次帮了大忙。白人经理只会说英语,而后面的“阿叔”、“阿嫂”不懂英语,只能说越南话和广东话(他们是越南华侨的后代),迥异的语言影响了他们之间的沟通。而我和白人说英语,和后面厨房说广东话,还能和洗碗的墨西哥人说两句西班牙语(到美国后我曾修了两门西班牙语课),大家皆大欢喜,每个人都愿意和我打交道。
一次我帮墨西哥人洗碗,连着打碎了两个酒杯,他们也不怪我。如果是一般情况下,说不定我得自己掏腰包赔偿了。
他们从不要我“无薪加班”,而是按规矩付给我每小时5.50美元的薪酬,再加上做跑堂的小费,比起“湖南王”来是好多了。
后来我辞工时,他们还热情地挽留,希望我能多做一段时间。
在这家餐厅打工期间,还发生过一件至今都让我感到好笑的事情。
这家餐馆虽然不大,却是当地一家相当有名的越南特色餐厅,时常会有一些各界名人光顾。不过我从来对“追星族”的狂热不屑一顾,我总想着我要在自己身上创造成就,而不是盲目地去崇拜所谓的名人,对于谁是什么贵族、明星也就漠不关心。没想到这份自命清高的孤傲心理,还让我出了个不大不小的笑话。
那是我刚开始在这家餐厅工作不久,一个星期六的晚餐时,店里的生意特别忙,整个餐厅没有一张空桌,还有不少客人在门口等待。美国的人工费用较高,老板们总是尽量压缩工资开销,餐馆里的服务生和中国比起来相对很少,像今天这么忙,也没有额外的员工来帮忙,店里人手不够。我忙得像在打仗,同时要应付好几个客人的需求,连喘气的功夫都没有了。
一次在我刚记下两桌客人的订菜单,准备送到厨房时,坐在角落的一个黑人女子招手把我叫了过去。她面容姣好,眼睛大大的,身边坐着两三个全身着黑的粗壮男子,看起来都是一脸的严肃。
我觉得她看上去似乎有些面熟,可想不起在什么地方见到过。
“请问你们有没有红酒?”她说话细声细气的,非常客气,但对于当时心急如焚的我来说,她讲话太慢条斯理了,我真巴不得她能讲话快一些。
“没有。”说老实话,我只想赶快把她打发了,我对餐馆的业务还不是很熟悉,特别是酒类,我自己从不喝酒,当时也并不很清楚餐馆到底有多少酒类,我只知道绝大多数人不是喝饮料就是喝啤酒。
“怎么会呢,我以前来时都是喝红酒的呀?”她不肯轻易放弃,却依然是那么慢条斯理。
“我给你去问问。”我边应付着她边转身离去,我已经有些不耐烦了,另两个客人在招手要我过去。
又马不停蹄地忙了好一阵,我感到总算可以喘口气了,就忙里偷闲站在厨房门口喝了一口饮料。老板娘忽然出现在我面前。
“刚才是不是有位客人问你要红酒?”她脸上虽然挂着微笑,我却听得出她语气中的一丝埋怨。我这才想起我早把那位黑人小姐给忘了。
“你知不知道她是谁?”老板娘见我还没明白过来,又给了我一个提示:“你不觉得她和迈克尔·杰克逊很像吗?”
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她就是世界上多年的头号流行歌星迈克尔·杰克逊的妹妹拉特娅·杰克逊。杰克逊家族五兄妹长相酷似,都是娱乐界明星,拉特娅虽然名气远比不上迈克尔,我也不应该毫无察觉。
老板娘又牵着我的手一直走到店门口,边走她边小声告诉我,拉特娅·杰克逊隔段时间就会来一次,她嫁了个纽约黑手党头子,她身边的那几个黑衣男子中,矮个的就是她老公,另两个则是保镖。到了门口,她指着门边玻璃柜中挂着的一幅镜框让我看。镜框里的照片上,赫然是拉特娅·杰克逊和老板娘的合影。
“她对我们店里的生意帮助很大,她要的东西就是我们没有也得马上给她弄来,而红酒是我们一直都有的。”
她始终带着笑容,也没有直截了当地责怪我,但我却不由感到惭愧。我感觉到自己的迟钝,也感到不管是什么客人,我都不应该敷衍了事。当天晚上我就把店里所有的酒类品种和名称抄写下来,回家背了个滚瓜烂熟。
后来拉特娅·杰克逊又来过店里,她自然不会喝不上她喜欢的红酒。不过和其他员工不同,遇到名人来我从来不去凑热闹,找机会与名人合影、请名人签名。我向来不崇拜任何名人,不管是拉特娅还是其他明星。我一向就这么想:别人有他们的成就,我将来也会有我的成功。我要学习别人的经验,但不会去崇拜任何人,我要走自己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