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的市场选择和商品化
我国有大量的科技成果不能成为生产力,束之高阁成为无用之物。此中原因究竟何在?如何改变这一局面?这些是大家十分关心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回答,为什么科技成果要经过市场的选择,要经受市场的考验?有不少很巧妙的新发明,因为不能商业化而不能采用,岂不可惜?对大多数人而言,只是承认并接受科技发明必须能商业化这个事实,并不明白这个事实的依据是什么,这样做是有利于社会还是不利于社会。
人们无不希望过上物质丰富的生活,可是人们所能掌握的资源是有限的。所以产生了稀缺的概念。由于人的物质欲望无限,稀缺就永远存在。各人努力用各种方式在市场上赚钱,就是为了丰富物质享受,减少自己的稀缺。然而从社会整体来看,要从根本上缓解稀缺的问题,还得依靠科学技术。所以有“用在高度技术基础上使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增长和不断完善的办法,来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之说。确实,近一二百年以来物质文化的进步都是靠的新科技。如果没有新科技,我们非但不可能享用汽车、电视、电话、音响,恐怕连能否吃饱肚皮活下去都是问题,因为粮食增产是靠了化肥和绿色革命,这都是科技成果。对于未来,我们仍寄希望于科学技术,它不断帮助我们克服稀缺,使物质享受越加容易获得。
是不是一切新发明新工艺都能够克服稀缺增加物质财富呢?并非如此。有些新发明,构思虽然巧妙,可是成本太高。换句话说,它消耗的稀缺物品比之它能提供的稀缺的物品更多。如果社会接纳了这种新发明,社会不是变得更富足而是更穷困。所以科技成果要经过市场的选择,经受市场的淘汰。
能否为市场接受的标准是此项新技术能否为企业带来利润。或者说收入减去成本是正还是负。如果是正,说明此技术为社会增加了财富,否则则是消耗了社会的财富。这种判断的前提是钱可以通过商品的价格正确地衡量一切商品的价值。或者说,价格必须正确地反映商品的真实价值。谈到这里,我们又面临了什么是正确的价格的问题,又发生了什么是价值的问题,以及如何度量价值等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问题。
不要说科技工作者,连许多经济学家碰到这些问题也感到棘手。有的经济学家花了一辈子时间试图搞清楚它,有时他们自己感到似乎弄清楚了,可是未能向他的学生说明白,更谈不上让广大公众去理解。好在现在独辟溪径,找到了一条不需要任何理论支持的简捷明了的解决办法。
在一个自由买卖的市场经济内,商品供不应求时会引起价格上升,于是生产被激励而消费受压制。如果供过于求则发生相反的过程。所以通过价格的调整可以实现供需均衡。此时出现的一个特点是按照均衡价格用钱可以买到一切商品,而且也可以按均衡价格出售一切商品。于是任何甲商品可以交换任意乙商品,只要先将甲商品卖掉,再将所得的钱去买乙商品。他们的交换比例反比于它们的价格比,即价格高的商品用较少的量可以交换较多的价格低的商品,当一切商品都可以通过钱的媒介自由买卖,且价格达到均衡价格时,钱在客观上成为度量价值的单位。这是一个事实,用不着任何理论去证明。相反,如果我们提出不同于均衡价格的另一种价格理论,不论这个理论如何雄辩,在事实上它不能用来实现商品之间按这种价格来交换,这种在实践中行不通的理论有何用处!
我国目前的价格比之过去已经更接近于上面提到的均衡价格,因为绝大多数商品已经由市场来调节价格。但仍不能说已经消除了一切价格扭曲。黄金、外汇都还不可以自由买卖,国家还对住房、交通、邮政(指1996年12月邮资调整之前)等进行巨大补贴,银行利率还在国家管制之下,这些价格扭曲将波及到一大批商品的价格,使得衡量一商品的价值发生困难。在一些重要的经济评价中要用到所谓“影子价格”,即设想在消除了一切价格扭曲之后的均衡价格。
有了均衡价格理论作基础,从事科技开发的同志就会运用价格来测定自己成果的价值,并进一步自觉用市场和价格来指导自己的研究方向,使之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应该承认,我国有一大批科技成果不能转化为生产力,其中原因之一是这些成果本身缺乏市场价值。换言之,它本来就不是生产力。相反,凡是经济价值高的成果一般都比较容易找到愿意投资的一方,帮助它投入生产。当然,市场不健全,信息沟通不够,资金渠道不畅,缺乏企业家人才,也都是科技成果不能转化为生产力的原因,但不能否认,成果本身通不过市场检验也是原因之一。
市场是多变的,价格也经常在变化。一项成果是否真正是生产力要经受一个变化中的市场的检验,似乎缺乏客观性。然而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不同;社会规律也与自然规律不同。科技成果是否是生产力确实会随社会条件变化而变化。由于人们选择偏好的变化,竞争性产品的出现,当地资源条件的变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等等各种原因,使得价格结构发生变化,而且成果本身的价值也在变动。今天有利的成果若干年之后可能变得不利。长江三峡有一千多万千瓦的发电能力。发电是三峡工程的一项主要经济产出。但三五十年之后如果出现了新能源,电力价格对于其他价格降低的话,三峡的经济性将随着发生变化。价格变化对一项成果经济效益评价的影响有时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对像三峡工程这类将继续发生作用几十年上百年的大项目更是如此。这里讲的是由于时间不同,使得成果的价值发生变化。空间不同,成果的价值也是不同的。一项在美国能取得巨大经济效果的新技术,搬到中国来用就未必适用,因为两国的价格结构不同。譬如说,美国劳动力对资本的相对价格比,比之中国的来得高。因此多投资以节约劳动的技术在美国可以产生经济效益,在中国就未必也能产生经济效益。不少企业见到外国技术先进就引进到中国来,结果却并不好,成为盲目引进,正是因为没有注意到一项技术的成败与它所处的社会条件,尤其是价格结构有关。过去我国的价格严重扭曲,许多经济评价失去了客观依据,科学技术的发展也会迷失方向。可见价格的重要性。
科学技术依赖于市场,不仅是它的商业化必须靠市场的作用,它是否确是潜在的生产力,也必须由市场上所形成的价格来判断。而且大量科学技术是受利润机制所驱动的。失掉了市场,科学技术将失去自己产生和发展的条件。正因为如此,广大的科技工作者也有必要学习一些现代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以便能更自觉地用经济理论来指导自己的工作,防止劳而无功。
1995年5月25日
理性的谬误
20世纪末最重大的事件莫过于实施中央计划经济的国家们,全面地转向了以自由交换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原先就实施市场经济的国家则普遍进一步实施将企业所有权从国家转向个人,而且,放松管制成为新经济政策的一个基本方向。然而这个全面转型的过程却并不顺利。不用说原苏联和东欧诸国,他们正经历着巨大的痛苦,就以最成功的中国的例子看,虽然我国的经济获得空前的高速增长,人民生活大大提高,但潜在的问题仍旧深刻地困扰着我们。通货膨胀、失业、贪污腐败、三角债、企业亏损、收入分配中的不公平、社会治安恶化、赌博娼妓和风气恶化,这些问题在改革以前基本上都不存在。这个世界范围内的经验似乎说明,经济体制的改革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
但是年纪大一点的人如果回顾一下我们如何从解放前的市场经济转轨到中央控制的计划经济的历史,将发现这个体制改革却相当顺利。1949年解放时没收了国民党政府的国营企业及少数大官僚的私营企业。1953年实行了粮食统购统销,以后逐步扩大到棉、油、肉、茶、糖。1956年实行了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名义上是将私营企业变为公私合营,实际上是政府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将私营企业以低价收购变成国营企业。这几个重要步骤的实施并未遇到有力的阻挡,相反,全国人民受到社会主义思想的激励,一致拥护取消人剥削人的私有制,实施永无失业恐惧的终生雇佣制,而且人人有免费医疗,不再有通货膨胀。比较一下这一正一反的制度改变,能给我们什么经验教训呢?我认为基本的教训可以用五个字来归纳,叫“理性的谬误”。
不论是有识之士还是芸芸众生,也不论在哪一个朝代总有强烈的声音对社会上种种现象表示不满。即使是歌舞升平的年代,也总可以看到许许多多值得改进的地方。因此,用理性去改造社会,甚至发展一种“社会工程学”的学科便始终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计划经济的哲学基础就是出自这种观点。尽管我们已经吃尽了计划经济的苦头,也尝到了市场经济的甜头,但社会工程学的思想从来也没有失去市场。报刊杂志上连篇累犊的文章批评市场的毛病并提出各种管制办法。各级人大的会议上类似的提案更不在少数,马上就要通过一部节能法,用法律来管节能。将来极可能还会通过节水法、节钢法、节人力法、节外汇法、节资金法,几百上千个互相打架的法律。总之,我们对市场经济充满着怀疑,同时又深信,理性行为可以纠正市场经济中的各种弊端。
不要说我们这些智力平常的人,一代哲人爱因斯但也曾经是社会主义和计划经济的热心拥护者,他曾视为明白无误的是“人类的理性一定有能力找到一种分配方法,它将和生产方法一样地富有成效”。他还写过“为使用而进行的生产”应该取代资本主义秩序的“为获利而进行的生产”。我国也有一些非常杰出的科学家赞成用工程的方法来设计和组织社会活动,把社会活动看成是一个可以观察,可以控制的系统工程对象。经济控制论这门课在许多大学里被传授,并列入了教委的大学教学课程之中。
为什么社会工程的想法行不通?要把这道理说透是很难的一件事。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哈那克在1988年出版的一本书《不幸的观念》(TheFatalConceit)(有内部发行的中译本)就是专门论证此事的。凭着哈那克的学问,他还写了相当于13万中文字的巨大篇幅才算交卷。对于大多数的读者而言,不经过深思熟虑和对历史事实的反省,建立起自由经济的概念不是容易的事。根据我自己的学习,倒觉得复杂的论述可还原为基本的几条原理。首先,经济事物的因果关系比之自然科学要复杂百倍。一项政策执行的结果往往和最初制定的目的背道而驰。而且社会现象无法通过实验来判定是非。社会工程学的信仰者往往假定有一个“正确”的先知,他会根据问题提出有效的对策。事实上针对同样的问题往往有几个全然不同的对策。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有本事对哪一对策最有效作出正确的判断。正好像没有人能预测股市的波动一样。其次,社会工程(包括计划经济)的执行者,以政府的权威去管理生产。交换和分配的官员必定握有其他人所不拥有的权力。权力虽不等于腐败,但一切腐败都由权力产生。所以非自由市场的经济如果缺乏民主监督,几乎必然发生腐败。即使政府管理有效,其效果也往往被随伴的腐败抵消。
为什么我们相信自由经济?撇开复杂的微观经济学理论,也可以用几条基本原理来说明。首先,一项交换是否有利于交换的双方,当事人最能作出判断,用不着第三者去介入。只有当交换会影响到其他人们利害时(在经济学中称之为外部性),才用得着政府去管理。自由经济之所以能导致繁荣,从根本上讲,正是因为社会中每个成员都充分地利用了交换获利的机会。其次,个别的交换虽然是盲目的,价格信号却丝毫也不盲目,它能精确地反映供需形势,并引导生产与消费。我们曾体验过各式各样的比例失调,从买不到火车票到棉花大战,或因价格信号的形成和传递受阻,或因供需中一方不能随价格信号而调整自己的行为,可叹的是我们常常认为是价格偏离了我们头脑中的价值,甚至认为是价格发了疯,所以要把价格管住。
那么政府还应该起作用吗?当然是的。政府首先要把治安管好,保障公私的财产所有权;政府要提供公共商品如道路、灌溉、防洪;政府要维持好市场秩序,制止各种欺骗和不讲信用的行为,并防止不公平竞争。如果政府放弃那些不该管的,把该管的真正管好,我国的经济还大有潜力可挖。但是这一希望不断地被社会工程之类理性的谬误所阻挡,实现起来还相当渺茫。
1995年6月3日
从“保险费”怎样变成“乱收费”谈开去
1995年6月,我到南方出差,去了好几个城市。在住旅店时发生了完全不应该发生,却又普遍存在的现象,即在退房结算时忽然冒出一笔保险费。钱数虽然不大(正因为如此很少有人深究),却完全违背了商业规则。因为保险是顾客对未来一段时间内怕因风险发生某种损失而向保险公司投保的交易,万一风险成为事实时保险公司要负责赔偿。决不会有任何人在事情过去之后,因为庆幸自己没有出事而向保险公司纳贡的。我们所遭遇的情况正是事先并没有告诉我们保了险,事后却要求顾客支付保险费。这里的一个根本区别是,事先不声明保险,万一出事保险公司可以赖帐不赔。而我们手中又没有任何凭证可以作为索赔的法律依据。所以这笔“保险费”就成为保险公司没有赔偿义务的“乱收费”。
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顾客有权利投保,也有权利选择不投保。换句话说,保险公司根本无权强制顾客保险。(养老保险是例外,因为除非夭折每个人都会变老)即使顾客自愿投保,保险公司也应先将保险的条款交代清楚,特别是发生损失时的赔偿金额,同时保险公司应该将附有公司签章,有法律效力的保险合同书交给顾客保管,作为万一出事时索赔的根据。而这一切在我们住过的旅馆统统都没有。所以保险费成为乱收费的一种借口,附带说一句,现在坐飞机保险时的保险合同往往和客票用订书机订在一起,旅客乘飞机时带上了飞机。万一飞机摔下来,保险合同一样粉身碎骨,罹难者的亲属根本无法证明他曾保过险。在我们所到之处,乱收费借保险费的名义能够畅通无阻不受抵制,说明了广大群众作为消费者对自己的权力和义务不甚了了。有人说要交钱,自己就莫名其妙地把钱交了。
这次出门还看到了一个孰视而无睹的现象。即不论是坐飞机,还是全程对号人座的火车,旅客上车登机时无不带着紧张恐慌的表情争先恐后。这一现象不但在国内,而且同胞们还把它带到了国外。只要看中国民航的航班办理登机时,总是挤挤攘攘,和其他航班的秩序井然相比,显得非常乍眼。但中国人在外国航空公司的航班办理登机时,并没有这种紧张惊慌的表情。我曾注意这一现象,并试图探究其原因,但一直不得其要领。现在联系到保险费变成乱收费的事,我忽然悟出了其中的道理。中国人在市场上很少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倒是垄断企业或大企业(往往是国家办的)随时随地可以侵犯消费者的权益,欺侮消费者。百姓们有了这个经验,虽然车票机票上有对号人座的说明,上去之后有没有位子心里还不是很有把握的,所以出门旅行时往往处于情神紧张的不正常状态。
也许有人会批评我是神经过敏,把两件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硬扯到了一块,甚至说故意在我国的市场经济脸上抹黑。为了对应这种可能的指责,下面再举一件我亲身经历的事。
1994年5月我出差去广西北海,在坐飞机回北京登机之前,先把行李办了托运。那里对行李没有调光检查,马马虎虎就过了关。可是在检查手提行李时,我同行的一个朋友背包里装的一瓶茅台酒却被扣下,说茅台是高酒精度的烈性酒,属于易燃品,不让登机。大家都知道,世界各国的大机场都设有免税商店,专门出售各种酒类,供旅客出境带上飞机。别人的烈性酒可以带上飞机,为什么北海机场就例外呢?再说,我们身上穿的化纤衣服,也属易燃品,难道都要剥光了衣服赤条条地上飞机吗?虽然我们据理力争,因而召来一大片围观群众,可是越吵越坏事,我们几乎要被当作滋事寻衅流氓拘禁起来。在这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我们出示了VIP(十分重要人物Veryimporortantperson)证件,安全检查员忽然前倨而后恭,立刻放行,当然连茅台酒也一起通过了。事后我专门写了一封信向民航管理局反映。焦点是为什么行李检查马马虎虎,却对一瓶茅台有那么浓厚的兴趣?为什么普通人不允许带,VIP却可以带?最后我居然得到了回答,可是这个答复令人啼笑皆非。说是因为人员水平低,业务不熟悉。我们的大企业不但有欺侮消费者的习惯,而且一旦被告发,还有横顾左右而言他的本事,如果认为这个事例并非典型不足为凭,让我再举一例,那是天天都在发生的事。铁道部规定托运货物如果运费不按时交纳,要支付迟纳金。其罚则是每天罚欠交金额的1%。(见铁道部货物运价规则第35条,1993年119号文)
迟纳金是应该交的,因为客户耽误了铁路的资金周转,理应负担利息损失。但每天罚欠款的l%,三个月下来付款就要加倍,这大概是现代社会中利息最高的高利贷了。作为对比,信用卡透支一般认为是利率最高的借款,其利率很少超过每天1‰。在发达国家一般是每天0.5%。在高通货膨胀的我国,国家银行给储户的存款利息没有超过每天0.5‰。而铁道规定的利率为此数的20倍。许多同家由中央银行控制利率,允许商业银行上下浮动一个百分数,顶多不会超过50%,而铁道部的利率比规定值高出2000%。我知道有一个3000人的工厂,去年被铁路系统一次罚了二百多万。平均每名员工辛苦一年创造的价值中被罚了700元,而铁路方面却不费吹灰之力,白捞了二百多万。这种事有地方告状去吗?工厂领导连想都不敢想。他安慰自己说,幸亏铁道部没有规定每天罚10%。
1995年7月10日
远虑和近忧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就是人们从多少年来的生活经验中总结出来的金科玉律。什么样的是远虑?我们考虑明天的事,明年的事,甚至下个世纪的事,但很少人考虑几代人以后的事。而且对下一代的关心多半只限于自己的儿孙。这样的远虑似乎有很大的局限性,我们应该考虑一些更长远的,范围更大的事。但是有两点原因妨碍了我们这样做。一是我们的知识有限,弄不清今天的行为对几代人以后的生存会发生什么影响,做什么事会有利于后人,哪些事将不利于后人。二是缺乏对后人的责任感,因为那是我们身后的事,哪怕天塌下来,也与我无干。这两个原因加在一起,我们确实没有将大范围、几代人以后的远虑,变成为今后自己的行动指南。
就上面谈到的第一点原因来说,近几十年来对自然和社会的研究使我们对事物的长远后果有了丰富得多的知识。例如人口增加与地球环境容量的矛盾。现在我们懂得,森林的消失,地下水的枯竭,渔业资源的减退,生活的拥挤等都与人口增加有关,控制人口已成为大多数国家的方针,30年以前这在我国还是有很大争议的问题。又如全球气候变暖的研究,现在科学家们已经基本上取得了一致意见,即全球的气温的确在缓慢地上升,而且这种上升主要是人类活动造成的,研究说明,人类社会进入工业化时代以来由于燃烧大量从地底下挖掘出来的石油和煤炭,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已增加了大约1/4(从万分之2.7增加到了万分之3.5)。如果任其发展估计到下世纪中叶,浓度将增加一倍,同时气温将比现在上升2到4度。照外行人看来,大气中二氧化碳的微小含量和我们的生活好像没有什么关系,但科学计算证明,正是由于这万分之几的二氧化碳以及其他更微量的所谓温室气体保持了我们周围的气温,没有它们的话,大气平均温度将是零下20度左右,大多数人以为气温上升三五度完全在人们可以忍耐的范围之内,不值得大惊小怪。但科学家们却不这样粗心大意,他们研究地球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气温升降所造成的各种后果,发现气温上升会导致海平面上升,森林大片死亡,降雨的分布变化,植物和动物的分布随之改变,灾害性气候出现的频率增加,其经济后果究竟有多大,各人的估算差别很大,究竟如何还很难说。
有人以为气温上升如果是二氧化碳等气体造成的,等到真正发生了灾害再来采取措施也不算晚。这种想法是由于不了解各种成分的气体在大气中循环的性质而形成的。二氧化碳气体分子在大气中的寿命估计平均为500年左右,即要大约500年才有机会溶入海水或重新被植物吸收。容纳二氧化碳的主要介质是海水,表层海水吸饱了二氧化碳之后,要流到海洋深处,腾出地方让深层海水浮到表层来吸收二氧化碳。所以大气中多余的二氧化碳要等深层海水循环到表层。而海水的垂直方向的循环要800到1000年才完成。这些现象决定了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变化非常缓慢。正好像50万吨的巨型油轮,船长发出停止的命令之后,轮船还要向前滑行好几海里才能真正停下,大气成分也具有巨大的惯性。等到我们确认事情出了毛病再停车,根本来不及了。
除了大气成分造成的危险,还有更为根本、更隐蔽、惯性更大的变化也可能对人类构成重大威胁,这就是人类的生物进化过程。根据考古研究,我们知道人是猿经过了几百万年的进化而成的,这个进化过程进行得非常缓慢,至少要几万年才能看到一些端倪,但它一刻也没有停止过。过去生物进化是适应自然环境的优胜劣汰。可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人能不能适应环境全都取决于社会环境而几乎与自然环境无关。过去的淘汰规律是体力强壮,能够获取足够的食物并在争夺异性中取得胜利的有机会繁殖后代。现在仍旧是食物和异性在决定繁殖过程,但靠的完全不是体力强壮,是什么因素代替了体力强壮?是聪明才智?是诡计多端?是光明磊落?我们根本不知道。因此人类正在朝什么方向进化我们全然无知。如果诡计多端的人有繁殖优势并成为淘汰规则的活,将来人类成为一群彼此阴谋计算别人的可怕生物,到那时再来纠正就太晚了。
这些事情确实是很遥远的事。虽然其起因都是我们眼皮底下正在进行的事,但人们事实上对其进程毫无控制能力。另外有些事其后果已确实发生了的。例如我国华北地区的干旱化过程,近半个世纪以来已经表现得十分明显。在50年代京津一带年降水量为650毫米左右,现在已逐渐降到四百多毫米。照这个速度发展下去,不但京津地区缺水的问题越加严重,华北整个地区退化为沙漠也是完全可能的事。如果拿中华民族三千多年前的华北和中原的环境和今天作一对比,或许可以发现造成华北的缺水的直接原因是毁林。那时全国有多少森林虽然没有测量的记录保持下来,但从各种文献记载的故事可以看出当时的生态大大地不同于现在。譬如周代诸侯各国交换礼物的清单中就有犀牛和大象。唐代诗人杜牧在《阿房宫赋》中写道:“蜀山兀,阿房出。”可见秦始皇为了造阿房宫把四川山上的树砍光了。甚至100年前瑞典地理学家考察罗布泊时还记下了当时百姓巧妙地捕捉老虎的方法,可见那时罗布泊不但有水,而且有草有树还有众多的小动物作为食肉老虎的生存条件。而今罗布泊已成了一片干涸荒地,不要说老虎早已消失,连植物都难以存在下去。
为什么森林可以增加降雨?大家都知道,天上落下来的雨水最终有两种归宿,或者经过溪流河道汇入大海,或者重新蒸发成为水汽升腾上天。因为地面系统所含的水量从长远来看是稳定不变的。重新蒸发上天的水汽有可能再次成为雨水降落下来。所以蒸发升腾的水汽越多,降雨也越多,气候会变得湿润一些。森林的作用就是将雨水截住,让它慢慢地流走,在流走以前会更多地蒸发成为大气中的水汽,人们乘飞机经过千岛之国印尼时,如果碰巧刚落过雨,可以清楚地看到每个有森林的岛上蒙着一股垂直的云雾。那就是蒸发水汽升腾所形成的。在大陆上,这股云雾可能再次遇上冷空气,凝结成雨降落在别的地区。人们看到江河湖海,认为那是巨大的水体。其实云雾所包含的水体超过江河湖泊中流动着的水体。为了解救华北的干旱缺水,人们修了引滦入津的工程。现在已经开工将汉江中游的水用人工渠道和扬水机械引到山西。这项工程的投资达百亿元之巨。但很少有人思考如何利用空中河流来输水,即通过绵延不断的森林,将水汽引导到华北来。这样做的话,还可以减少黄土高原的水土流失,增加木材的生产,改善整个地区的生态环境。即使森林不能增加华北的降水,它的附带的生态利益也值得我们为之一试。
人口、气温上升,人类进化,华北干旱似乎都和我们眼前的生存无关。在八小时之内,每个人都忙着他自己的那份工作。只是到了八小时之外,才空下来想一想属于远虑的事。可是如果每个人都无这份远虑,或者虽有考虑却无行动,远虑最终难免变成近忧。
1995年6月8日
摊派
今年初,我所在的单位被北京西城区税务局的一个税务所摊派订购《中国税务报》和《北京财会》两种报刊。为此我曾向西城税务局反映,局里还派了三名干部到我处向我解释。以后我又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得到的答复简单说来,同意这种行为是一种不正之风,但现在己成了风气,牵涉的面相当广,一时难以扭转。最近我几次去现场调查研究,发现摊派订刊物远远不止税务系统。农村工作系统、民政系统、环保系统,乃至党组织系统,全都有自己的摊派任务。它已泛滥成为一种灾难,它的间接影响非常恶劣。
摊派不同于贪污,它不可能被起诉。现在没有任何一条法律可以对摊派者治罪,所以从事摊派是绝对安全的。摊派订阅报刊冠冕堂皇的理由是督促学习。这样看来它非但没有罪而且还有功。可是摊派活动真正的目的是个人利益,是利用职务上的权威牟取私利;是一种不作贡献就能获得报酬的最便捷的谋利之道。许多摊派活动中个人能得回扣,有的在年末单位能分得一笔红利,有的干脆就是单位办的一项“实业”,正因为它虚伪的正当性掩蔽了个人动机,它才会以巨大的动力和迅猛的速度席卷全国。
单纯从经济上看,摊派比之贪污造成的损失更大。因为贪污只是财富的转移,购买力从一个人(或单位)手中转移到另一个人手中,它并不形成物质损失。摊派则不同,摊派订的刊物要花人力物力印制出来,然而并没有人读它。我们单位订的《中国税务报》和《北京财会》连封套都不拆,直接扔进了垃圾筒。这种物质损失一般是个人得利的5倍到10倍。换言之,个人为了一元钱的回扣,往往要浪费社会5到10倍的财富;它是不惜巨大的社会浪费来牟取个人私利的罪恶活动。
大多数靠摊派维持的报刊质量低劣。办报刊的人不需要把报刊办好,登的文章缺乏新意,废话连篇,印刷马虎,错别字到处可见,这类报刊的经办人员并不把心思用在如何登好文章上,而去钻营关系术。他们用回扣、分红、谄媚、请客去扩大订户。它们不怕竞争,也没有人能跟它竞争。相反,一些真正办得好的报刊反而销不出,因为单位订阅费有一定限制,订了摊派报刊就没有钱去订真正用得着的读物。
摊派已经成了风气。广东省某地强行摊派每名党员干部捐资50元用以帮助穷困地区发展经济。表现上看来这是件好事,可是仔细分析是弊远大于利的,现在干部的收入赶不上物价上涨的速度,甚至维持生活都有困难。对于没有额外收入的干部来说,50元钱也称得上是一项不大不小的负担。干部帮助穷困地区发展经济的首要的方法不是捐那区区的50元钱,而是做好自己本职工作,满腔热情地,不是打着官腔地为当地的百姓和企业服务。这种服务精神恰好是穷困地区最为需要的,而1000名干部捐的几万元钱要想用来发展经济真是杯水车薪。摊派捐钱未必有助于改善官员们的服务精神。实际情况可能正好相反,经济桔据的干部受了硬性摊派的委屈,很可能是降低了他们的服务质量和贡献精神。各种摊派的经济负担如果强加给了企业,企业的反应可能将这笔负担转嫁给顾客,也可能鼓励他们通过偷税漏税来弥补。政府对这种活动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摊派最大的恶果是降低了政府的威信。搞摊派的政府机关自己破坏市场规则,和唯利是图的不法商人沦为同一类人,他还会有什么资格去维持市场秩序?能发号施令搞摊派的都是手中握有各种实权的党政单位。他安排的摊派别人不敢不屈从,因为如果不屈从就会有更大的麻烦等着你。摊派的背后有一根棍子在支撑着,这根棍子是用来揍人的。这些搞摊派的党政部门,利用为维护社会公正的权力去破坏社会的公正。他们在群众的心目中已不再是一支维护正义的力量。真正需要他们出面主持公道的时候,他们已变得软弱无力。
应该承认,有一部分摊派收入用在了支持正当的政府活动,只因为这部分活动没有正常的款源,所以出此下策。例如政府官员的收入过低,可是加薪水又受中央规定的限制,所以用这种产生巨大社会浪费的摊派办法来弥补。要取消摊派首先要将这些正当活动的款源落实,否则就是一句空话。然而要为一项活动设立名正言顺的经费来源却远不是简单的事。取消摊派之所以问题复杂就复杂在此。可是如果我们认清了摊派是以5倍以上的浪费为代价的筹资办法,或许会增加一点我们治理摊派的决心。
1995年10月5日
“不二价”和超级市场
解放前,我国有不少老字号都用“不二价”来标榜自己诚实无欺,意思是说,他所提出的商品价格都是最低价,不允许还价,也不必要还价,这种“不二价”的经商规则实质上是商业行为的一种革命。因为过去做生意都有讨价还价的过程,现在变了“不二价”,这个过程不再存在了。大家都知道,讨价还价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一不小心还价高了,就会吃亏。越是大笔的生意这个过程越复杂。双方都要搜寻大量的价格信息,并从中定出自己的谈判策略,于是价格谈判成为耗时费钱的一项工作,这使得双方的交易成本上升,使一些本来可以成交的买卖做不成,极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谁也没想到,“不二价”的中国发明被西方的超级市场接了过去,并切实地付诸实行。老字号标榜自己“不二价”,但是不是真的“不二价”却很难说。只要顾客还了价,店家还得再认真想一想,于是“不二价”仍旧变成了讨价还价。可是在超级市场那里,顾客并不和售货员打交道,因为超级市场里根本就没有售货员,只有收银员。顾客只和收银员打交道,这时商品上称的价才名副其实地成为“不二价”。
“不二价”有什么特点?它必定是接近于成本的最低卖价。有过出卖商品经验的人都知道,谈价格的时候总是捉摸对方可能出的最高价是多少,尽量把成交价抬到这个最高价。自己有一个最低价,它是接近于成本的价格,低于此价买卖就要亏本。但最低价是自己的底牌,决不泄露给对方。在超级市场中商品所标的价就是最低价,这倒不是因为超级市场的老板不想多赚钱,而是因为超级市场互相之间的竞争,只要你标的价稍微比别人高一点,生意就被别人抢去了。超级市场想赚钱,不能从价格上打主意,只能从改进内部效率降低成本上打主意。
超级市场在第二次大战之前就己在美国出现,但它的大规模推广则是在60年代。凡是超级市场出现的地方,其他零售业很难与它竞争,所以在短短几年之内就席卷了全美国,并迅速推广到了其他西方国家。外行人看到的,只是超市里商品的琳琅满目。其实它引起了一场商品经济的重大革命,即彻底消除了讨价还价这种非生产性的活动,大大减少了顾客受骗上当的风险。实际上在超级市场买东西几乎等同于在无人售货机上买东西。如果我们有机会到国外去,对当地的物价情况不了解,想买东西怕吃亏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光顾超级市场。
当前我国商业秩序极其混乱,漫天要价,假冒伪劣,不守信用的陷井到处都有。设想一下,如果我们每一笔买卖都像自动售货机那样诚实无欺,顾客怕吃亏上当的心理障碍彻底消除,商业效率可以大大提高,一切贸易的机会全都可以利用起来,社会将得到巨大的利益。
在美国生活过的人都有一共同的感觉,即美国的物价很低。一个非技术的普通工,譬如餐馆里洗碗的,一天可以赚40~50美元,而一个月的伙食费只不过120美元,所以打三天工就可以供一个月的饭钱。这种低物价水平和超级市场有很大的关系,是它把漫天要价赚取欺骗性利润的恶劣行径赶出了市场。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使价格接近成本,消除超额利润是提高社会整体经济效率的一个必要条件,这里要用到稍为复杂一点的推理。包含超额利润的价格是一种扭曲的价格,它会导致消费者作出错误的选择,例如在改革之前手表的利润高得惊人,而粮食的价格则比成本还低。这种价格扭曲导致消费者减少手表的购买而增加粮食的消费,使本来就供不应求的粮食格外紧张,而手表的生产潜力则因需求不足而不能发挥。再如目前(指1996年底之前)邮资是国家补贴的,本市信函一角钱大大地低于成本。由于信函比打电话还便宜,消费者为了传递一个信息,可能选择寄信而不去打电话,结果是浪费了社会的资源,因为电话的真实成本可能比寄一封信低。换句话说,由于价格扭曲,为了实现同一个目标,消费者作出了错误的选择,浪费了社会资源。
由于超级市场的空前成功,全世界出现了一种试图将超级市场的规则推广到其他行业的趋势。现在大批出现的批发超市,电子银行和自动取款机则是另一些例子。本来银行是最需要信用的行业,过去银行的信用主要建立在个人关系之上。用自动电子银行能否获取顾客信任似乎是有问题的,但美国在80年代初解决了一系列技术问题之后,电子银行得到迅速发展,甚至超越了国界。现在凭一张信用卡可以在世界各地付款甚至提现。对我国而言,推广超级市场这种不二价的规则更具有迫切性。去年我国政府规定了一切商品均需明码标价。这一规定虽然和真正的“不二价”还有差距,但出售商品的一方在给商品标价时必定要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如果标低了将失去赚取超额利润的机会,如果标高了会被竞争者抢去市场。所以明码标价加上充分的竞争可以便商品的价格降到成本点上这种政策比之几百个物价检查员更有效,也更符合市场的基本规则。
1995年10月11日
何必较这个真
1995年9月6日《光明日报》第10版刊登了一位女记者写的题为“我偏要较这个真”的文章。文章讲了她经历的几件事情,由于别人办事不讲原则,违反了“文明”,她不怕麻烦费事,不惜代价地“较真”,教训了那些无原则的人。第一件事是面的司机推说没有带发票所以不给开,她坚持了20分钟,这位司机终于屈服,从小抽屉里拿出发票给开了。但又为了要找5角钱,双方都没有零钱,她又坚持了10分钟之后,司机再次屈服,从小贩那里换了零钱结束了这番争论。第二次也是坐面的,司机未经她同意,在中途又拉了两位顺路的乘客,她虽然同情出租车司机工作辛苦,但这次拉客侵犯了她的权利,最后逼得那位司机把两位乘客赶下了车。第三次是她用一张破旧但完整的1元人民币买晚报,摆摊的嫌钞票太破不愿接受,她据理力争。摆摊的一时性起,宁可白送她5角钱的晚报也不愿接这张破票子。她却揪住不放,非要用这1元破币并要找还其余的5角钱,最后摆摊的也屈服了。这三次较量都以她坚持原则,不怕耗时费事,取得了成功,所以她用“偏要较真”这四个字不无得意地写了这篇文章。
这位记者的行为似乎并无任何不妥之处,她的亲友也赞赏她的勇气。她最后说,作为记者,要用手中的笔传播文明,维护文明。说到这里,我倒想起了什么是“文明”的问题。对文明的解释,众说纷坛,莫衷一是。但绝大多数人都同意文明是和野蛮相对立的。那么野蛮人和文明人的基本区别是什么呢?大家也许立刻会在脑海里出现两种人的鲜明对比。野蛮人是无理可讲,随时准备动武的人;文明人是彬彬有礼,懂得尊重别人的人。所以盛洪先生曾归结人类的文明史就是从冲突走向合作的历史。从无数次两败俱伤的教训中逐渐学会了谈判妥协,从合作中求利益。这个历史是文明发展最基本的特征。张曙光先生也说,制度创新就是寻求如何均分合作剩余利益的规则,人类制度创新的历史就是不断寻求从合作中获取剩余利益的机会。市场经济和人类历史上各种其他经济的一个根本区别,从制度上分析,就是市场经济允许乃至鼓励每一个人与别人合作,双方都从合作中取得利益,只要这种行为不妨碍别人的同样的权利。所以市场制度是一种利人利己制度。正是这种制度的特色,使得人类社会在近300年内取得了物质享受方面辉煌的胜利。附带说一句,不少人以为物质文明的进步是科学技术的作用。从表面上看是不错的,但科学技术之所以能进步是因为市场制度的鼓励,发明人会从市场安排中得到回报。相反,如果谁发明了有利于生产的技术就要被杀头,科技就不可能得到发展,道理是十分明显的。
与利人利己相反的就是“损人不利己”。我们回过头来看看那位记者所做的三件事,确实都是损人不利己。第一件事双方为了11.5元钱的发票相持半个小时,如果让司机去拉别的客人,半小时可以赚上20元。记者自己也白搭了半小时进去。第二件事硬是把顺路搭车的人赶了下去,对任何人(司机、中途上车的人)都没有任何利益可言。第三件事,摆摊的已经同意白送她一张晚报,但她并不罢休,非要对方认错。这三件事都可说是不折不扣的“损人不利己”。我认为这些事并不符合文明的要求。
我作为一名有志于研究经济学的人,使我最终感兴趣的一个题目就是“中国为什么穷”。
我对这个问题思考十几年得到的结论竟是简单得出奇:因为损人不利己。损人不利己看来似乎是小事,而我却以为这是带根本性的大事,是违背了文明发展方向的大事。
老太太养几只鸡,等鸡下了蛋卖给需要补充营养的人。这又碍着了谁呢?可是文革中把这一类活动称为资本主义尾巴,统统都要割掉。青年人想读书,老师、学校都是现成的,可偏不让人读书,统统赶去上山下乡。这一类的事写上一本书也说不完,这全都属于损人不利己的行为。可这并不是疯子做的事,而是成千上万正常人认为理有所据而做出来的事。现在当然好多了。可是损人不利己的习惯还在,理论还在,法规还在。否则为什么有这位记者的这三件事,为什么有她的亲友支持她,也许还有不少读者看了她的较真精神感到钦佩,值得同情。确实,这里存在着对文明的不同看法。
市场经济能够运行的原则是交易的双方本着各自追求自身利益的目的。通过妥协、协商,寻求合作的剩余利益,所以做买卖时双方都能赚钱。交易是平等自愿的,没有人可以强迫你,赔钱的生意可以不做,所以交易都能利人利己。计划经济则不同,它是按照某种理论由国家制定一系列原则性规定来运行的,个人没有多少选择的自由。所以“理论”和“原则”,在计划经济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当然,按照原则办事并没有错,可是别人也可能有别人不同的原则。你有权按原则办事,别人也有权按原则办事,难道世界上只有你的原则才对,其他不同的原则统统都错了?而且即使是同样的原则,双方理解不同,冲突照样难免。文革中武斗的双方都是“誓死捍卫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就是例证。市场经济则不同,他尊重每个人的原则,通过平等协商去解决矛盾。当然,这并不是说市场经济就没有共同的原则了,自己可以坚持原则,但要承认别人也可以坚持原则;自己可以追求利益,但不能妨碍别人追求利益。所以平等倒是市场经济中共同的原则。现在我们看到在市场中出现的大量丑恶现象,并不是因为市场运作缺乏原则,而恰恰是因为破坏了市场经济共同的原则,即追求自利时不得妨碍别人追求自利。或者说,利人利己是市场经济的原则,而损人利己或损人不利己则不是市场经济的原则。
我国推行市场经济若干年,平等协商和妥协的原则逐渐被人们接受。正因为如此,我们的物质生活忽然地变得丰富起来。这是市场环境在实践中教育了我们,并不是我们从理性上有了新的认识。在潜意识中恐怕还是老的一套,被某种“原则”主宰的行为规则在起作用。所以损人不利己的现象还大量地存在。仅举邮政局的一些规定为例来作一些分析。邮局规定寄信要写邮政编码,以便于机械分拣,加速投递,这原来是好事,但如果寄信人不知道收信人的邮码,为了写邮码还得费大事到处打听寻查,这就还不如让邮局的专职人员去代查邮码或干脆改为手工分拣节省时间。可是我就收到过从邮局退回来的信,说是因为未写邮码,或因为邮码有误。(也许邮政系统的规定并非如此)邮局退还这封信,对邮局并无任何利益可言,但对寄信人却会造成不便。这不是损人不利己吗?我国邮局还规定印刷品内不准夹寄信件,因此需要同时寄印刷品和信件的人就要分两次寄,邮局要分拣两次,投递两次。这岂不是以损人为目的,以害己为手段吗?这种现象在我国的日常生活中还大量地存在着。政府对物价的管制多半也属这种损人不利己的范畴。一方愿卖,一方愿买,双方从买卖中都得了利,它不损及任何第三者的正当利益(对那些想通过压价或抬价,损害对方利益自己得利的人是例外)。可是政府出面干涉,非得按政府规定的条款做买卖不可,这就是损人不利己。听说现在压价收购农产品政府要动用公检法的力量。也许这种做法有复杂的政策设计为基础,但他破坏了市场原则。我估计这种政策考虑很可能带有某种成分的片面性。
前文提到的喜欢较真的那位记者,只是以她的平等地位在和面的司机和摆摊卖报的小贩较真。如果这是一位政府官员,并且以同样的较真精神去执行公仆的任务,百姓可要受大罪了。我们每个和政府打过交道的人恐怕都有这样的经验,明明是简单容易的事,偏要坚持原则,弄得极其复杂,光以盖图章来说,这里就有无穷的学问。该盖人事章的,行政章就通不过,该盖处级章的局级章也不管用。在支票上盖章更得小心,位置偏了、歪了,都可能被顶回来重办。支票上写“壹仟元正”有的银行要求将“正”字改为“整”,可有的银行正相反。写“整”字不行,非要改成“正”不可。当然,银行不是政府,可他们都有权管着你。条款严密,执行细致,都不能说是错了,可是百姓和这些部门打交道并不是平等谈判,而是只有屈从的份,严密和细致再加不能通融,简单的问题就复杂化了。因此在制定条款时有权威的一方更不能和百姓较真,而是应有充分的体谅和同情心去处理临时出现的各种问题。我们这个从计划经济脱胎出来的市场经济,最最不能适应的恐怕就是从政府到百性,每个人都要从整人、教育人转变成体谅人、爱护人。摒弃那种只有我的原则是至高无上的傲慢态度,更不能把斗争看成是乐趣,窝外斗,窝里斗,没事找事斗。
尊重别人,不较真,双方都有妥协退让的精神准备,实际上是一种文化。说起来似乎简单,其实是需要培养的,损和利都是说的物质方面的,但同样重要是精神方面,或文化方面的。每个人都愿意生活在一个容易相处,和谐协调的环境中,谁也不愿意整天惹麻烦,或者是自己找别人的麻烦,或者是被别人找麻烦。中国人的传统是重视这种文化环境的。但过去似乎更着重在家庭邻里之间,顶多再延伸到同事之间,而很少应用到陌生人之间,更谈不上政府和百姓之间。和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比较一下,一个明显的差别是我国这个历史悠久的礼仪之邦,现在在礼貌和尊重别人方面却大大地落后了。我们经常可以在马路上看到像上面提到的那位记者所经历的事,素不相识的两个人,为了一点小事,争论不休。甚至大打出手,而在发达国家,马路上吵架的事确实非常稀少。在那里生活,别的话不会说不要紧,“谢谢你”,“对不起”,“请原谅”这三句话是一定要会说的。我国在文革中生长起来的一代人中有些人一辈子从来没有说过“对不起”,更不会说“请原谅”,似乎说了这三个字就降了身份丢了面子。尽管也有感到对不起人的时候,而且也想表示一下自己的歉意,可是这三个字硬是硬在喉咙里吐不出来,憋得满面通红。相反,要在大众面前逞英雄倒是劲头十足(不是做救死扶伤、仗义直言的英雄,而是做一个具有野蛮人气质的英雄)。
较真的态度并非永远都是错的。科学研究就要有较真和一丝不苟的精神;日常生活中认真和细致也都是良好的习惯。我们反对的是那种缺乏设身处地、与人为善的同情心,制造出各种麻烦来的较真。这种较真,说到底和对人的尊重有关。我们很少看到下级和上级去较真,更多的倒是体会上级精神,甚至唯唯诺诺。我们经常受困扰的是管你的政府官员忽然和你较起真来,弄得你左也不是右也不是,跑断了腿也满足不了对方的要求。不是官员的普通百姓一旦有了一点权利,便得理不让人,把权利扩大膨胀,给别人制造种种麻烦,形成生活中种种损人不利己的摩擦。如果这种现象不纠正,经济损失估计每年至少上千亿元还是小事,更叫人弄得垂头丧气,生活失去了情趣,对社会产生出怨恨情绪,对谁有益处呢?
1995年9月17日
市场制度的利和弊
法国经济学家阿兰·科达教授于1995年12月18日在中国社科院作了“市场制度的利与弊”的报告。我因事先不知道而未能参加。次日改革开放论坛组织我们与阿兰·科达教授座谈,他的谈话中多处涉及到这个问题,对于正在建设市场经济的我国来说,正确认识市场制度的利与弊具有特殊的重要性。
经常和我接触的人中大致可分两类,一类是欢迎市场经济的,但对改革以后出现的各种不正之风深恶痛绝,因而对市场经济持有保留态度。另一类是少数,对社会风气的恶化看得较重,认为市场化改革虽然带来了表面的繁荣,但潜伏着深层次的危机,如果不立即刹车迟早会出现重大变故。这两类看法都有一定道理,不能说谁对谁错。但共同的问题是没有分清楚哪些是市场制度带来的利益,哪些是它带来的毛病,因而也说不清不搞市场经济是否就可避免这些毛病。确实,我国目前普遍存在着两种倾向,一是对市场制度预期过高,以为一切依靠市场都可以解决问题。另一是对市场缺乏信心,认为现在的毛病都是市场制度带来的,要纠正这些毛病非得把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停下来不可。
应该承认,和其他各种制度比较起来,市场制度能够最有效地利用一切资源。这不仅是理论得到证明了的,也是当今一切发达国家都实行市场制度的事实所证明的。当然,并非一切试图实行市场制度的国家都能做到资源分配的优化并实现繁荣。其原因何在?回答这个问题可以写上一篇大论文。但用简单的道理一句话就够了。市场制度只能用于可交换的商品上,如果把市场制度推广到可交换的商品之外,非出毛病不可。
什么是可交换的商品?一切物质财富,可以在公开和竞争性市场上买到的东西都是可交换的。什么是不可交换的?人的生命和人格,人的基本权利,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政府授予的各种行政权利,关于正义和公正的观念,对道德的评价,这些都是不可交换的。
凡是实施市场经济有保留的,收收放放,三心二意,都不能实现真正的繁荣。但把市场原则用过了头,把不可交换的权利和信仰也拿到市场上去交换,同样也不能实现真正的繁荣。
市场经济不同于平均主义。由于个人的天赋、机遇、努力的不同,肯定有一部分富人,也有一部分穷人。要想实现市场经济就得准备接受这个事实。其实人与人的不平等任何社会都在所难免,人类还没有发明能齐步走向富裕的社会制度。相反,规范化的市场经济中人与人的贫富差别可以鼓励人们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努力创新,实现整个社会的财富的增加。因为在市场经济中全社会的财富全部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来分配的。所以我们的目的并非消除贫富差异。然而人的欲壑难填。富起来的人不但吃好穿好用好,还想用钱去奴役别人,获取权力,骗得名声,从而弄来更多的钱。另一部分人则被剥夺了权利,被排斥在市场之外。这种现象任何一个市场经济在所难免。如果权钱交易的篱笆一开,社会的安定将受威胁。所以一切政府都要致力于既限制金钱的作用又限制权力的作用,更要限制二者互相勾结。用钱购买选票就是一例。本来选举权是公平的赋予每个人的权利,它不是可交换的商品。但富人向穷人贿选,选出更有利于富人的政治家当权,穷人就更进一步受穷。更多的是有钱人向政府机关行贿,官员们以手中的权去与金钱交换,牺牲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让少数人发财致富。更不用说政府不提供服务就凭他的权威用各种名目向百姓收费,借以中饱官员。我们反对娼妓,就因为这种交换己超出了商品经济的范围,更不用说贩卖妇女和儿童。个别新闻界人士搞什么有偿新闻(不是广告),就是拿舆论与金钱交换,愚弄群众,欺骗百姓。一个健康的市场制度必须对以上这类行为有严厉的制约,这个功能就是法院和政府的职能。我们现在所说的扶贫是对已经成为贫困的人给予帮助,限制富人滥用金钱的行为则可以从根本上减少因为社会不公而形成的穷人。
应该说,市场经济是一种相当公平的制度,只有一些抱绝对平均主义的极端分子才会反对它(这种极端分子将反对任何一种现实的制度)。换句话说,百姓可以接受市场造成的贫富差别,也正是这种差别驱动每个人学习、工作和创新。百姓有时之所以忿忿不平,是因为有人破坏了市场规则,有钱的人又有势;有势的人方便地弄钱。如果有大量的人,其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社会就会出现危机。清楚地划分市场的界限,或许是既保证安定,又实现繁荣的基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