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为了加快骗汇的速度,萧洪彬和林建新合谋,指使何豪于1996年12月至1997年4月,先后注册了上海汕源、利江、三步等3家公司,并且指使何豪、张彦青等人,陆续使用上述3家公司及盗用上海通发、惠舟公司的名义骗购外汇。购汇人民币资金均由萧洪彬、黄汉森等人筹集,以汇票形式转到上海后,指定魏贵仁、朱悦玲等人办成本票用于购汇。
1996年9月至1998年8月,在短短的两年时间里,萧洪彬和林建新合谋,指使万源公司职员,使用伪造合同、发票等商业单据的手段,以上海万源、三步、利江、通发、汕源、惠舟等六家公司名义,采用无关单货到付款、预付货款、信用证和托收等结算方式,分别在上海的几家银行,骗购了57441.9965万美元和4660万港币。所骗外汇都按照萧洪彬的指令,汇往香港港华、远江等公司在香港金城、宝生等银行的账户上。
1997年初,因为萧洪彬、林建新骗汇团伙骗汇次数频繁,数额巨大,疑点甚多,售付汇银行提出要审验海关进口报关单。为了既能蒙骗售付汇银行,又能加大骗汇的额度,萧洪彬、林建新等人迅速采取相应对策,又进一步策划伪造和骗取海关报关单骗购外汇。
1997年3月,萧洪彬拿来了9份伪造的深圳文锦渡海关的报关单,交到了陈虹的手里。授意陈虹伪造相应的进口合同和发票,再按照萧洪彬、林建新的旨意把这些假报关单、假进口合同和发票交给朱悦玲、周纯洁等人,以利江公司的名义在上海交通银行浦东金桥支行骗购外汇4011.2839万美元,然后分别打到香港祥利、CIC、远江、永业等4家公司在香港金城、华侨、交通银行等银行账户上。购买外汇的3亿多元人民币全部由萧洪彬、黄汉森这些潮汕人负责筹集。事后,售汇银行在向深圳文锦渡海关二次核对报关单真伪时,发现上述报关单是伪造的。
他们骗汇的第二阶段是在1997年下半年至1998年8月,当银行提出要审看报关单后,则改用编造虚假进口合同和发票,以假充真地进假货,通过陈跃亮等人骗取报关单,继续进行购付汇活动。在这期间,随着骗汇次数、金额的剧增,使用伪造的报关单暴露出马脚。为了逃避外汇监管,掩人耳目,萧洪彬、林建新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他们策划进口假货骗取海关签发的真报关单,以便对付二次核对。
1997年9月下旬的一天,林建新委派陈虹飞往香港,萧洪彬、周文雄在九龙的一家酒店为陈虹接风洗尘。席间他们仔细地研究了骗取海关报关单的事情。萧洪彬说:“虹仔,咱们现在假进口的货物是塑料粒子、电子零件,这些东西体积大,价格低,能不能找一种体积小价值高能蒙人的货物,你看什么东西好呢?”
陈虹问道:“别人都做什么东西呢?”
萧洪彬说:“很多汕头老乡在做精细化工品。”
陈虹眉头一皱计上心来:“还原型辅酶体积小价值高,这是一种精细生化制品,我看这玩艺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