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股票书籍
“一慢二看三通过”本是一句交通安全用语,其实,在如今百姓投资渠道日趋增多、风险控制难度相对增大的情况下,个人的投资失误如同车祸一般,会给家庭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负担。因此,将这一交通安全理论引用到经济生活中,为家庭投资设上三道关口,便能有效避免个人投资理财的“车祸”,确保家庭财产的安全。
一慢:投资之前保持冷静
如今,许多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随大流”的心理,有的甚至毫无安全和防范意识,对各种投资信息不加分析,偏听偏信,盲目从众。现在投资机构和商家为了吸引客户,在推出一项投资品种时往往会精心策划,发动强大的宣传攻势,有的避重就轻,不谈风险,有的夸大其词,以“一本万利、一次投资终生受益”等广告语将投资方式说得天花乱坠。比如,分红保险夸大预测收益,房产商一味渲染升值前景,各种单位集资、民间借贷、私募基金等以高息相诱惑……对于这些“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投资者一定不要盲目相信。我们工薪族的家庭积蓄都是血汗钱,千万不要被所谓的“高收益”冲昏了头脑,必须客观、冷静地分析投资风险。
二看:综合衡量选好品种
过去百姓投资渠道少,我们只能选择储蓄、国债等单一投资方式,现在投资渠道多了,根据个人实际,对众多投资方式综合衡量、优中选优是非常重要的。储蓄收益低但相对稳妥,股市收益高风险却大,这时如果选择一只运作稳健、效益较好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或债券基金,便能将储蓄、股市的风险性、收益性进行中和,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增加收益。“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理财忠告很有道理,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储蓄、国债、股市、投资基金等三个以上的投资渠道来平衡投资的收益和风险。另外,如今许多银行成立了个人理财中心和金融超市,也可以让银行理财师帮助设计适合的存款组合和家庭投资组合。
三通过:注意防范在途风险
有了一慢、二看,大家或许以为万事大吉了,可这和过马路一样,行进途中也存在意料之外的风险。就拿经过衡量而选准的开放式基金来说,多数人买上后就束之高阁,不去管它。结果,这只基金的运作水平有问题,基金净值不断萎缩,等你想起来去关注或打算赎回的时候,它已经跌得很惨了。利率调整对百姓来说有时也是一种投资风险,不去关注利率变化、根据利率情况及时调整存款组合会造成存款的利息收益风险。购买股票后“捂股”的办法现在也落伍了,一家上市公司今年效益很好,明年没准儿就成了亏损,甚至会连续出现多个跌停板,等你发现时为时已晚。所以,投资者应关注投资品种的年报、季报、收益、利率等变化情况,及时做出正确选择,以避免投资途中被“绊倒”或出现更大的“车祸”。
在西方国家,如果因个人财务管理不善导致负债太多,没有能力偿还,便可以申请破产。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破产已不是什么新闻,但个人破产似乎还有点陌生。其实,如果个人负债太多、因担保等原因间接负上债务或出现重大投资失误,导致家庭资产为零或负数的时候,事实上这个人已经“破产”了。并且目前达到这一标准的人绝非少数,只是我国目前还没有关于个人破产的法律,而无法形成名义上的破产罢了。
小张是一家国有企业的员工,年初,一个老同学因办贷记卡提出让他提供担保。小张当时认为,卡是同学自己办的,即使出现透支,银行也会先找办卡人要账,担保只不过是银行规定的手续而已,于是便在办卡协议上签了字。此后,这位同学恶意透支,最后携款不知去向。无奈之下,银行将作为担保人的他起诉到法院,并冻结他的存款和房产,用于偿还透支款。他顿时从令人羡慕的国企员工成了身无分文、无家可归的“流浪汉”,用他自己的话说:“因为不当担保,我已经彻底破产了!”由此可见,盲目理财、轻易负债、不当担保都有可能造成个人的“破产”。
过度负债累及家庭生活
前几年,“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而贷款消费曾一度流行,许多人便抱着“不贷白不贷”的心理而“先花了再说”,结果一些贷款数额较大、盲目超前消费的贷款者,贷款花得差不多以后,还款的巨大压力日渐显现,全家只得“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同时,如果因意外造成家庭收入骤然减少,而无力偿还贷款本息,弄不好还会被银行告上法庭。因此,消费贷款应量力而行,还款能力差、对自己的未来收入不乐观的人不应选择贷款消费。如果因购房等正当需求,贷款额度也应注意每月还款额不超过月稳定收入的40%,负债总额不要超过个人净资产。
盲目炒股使得血本无归
如今股票市场日趋规范,但是在规范过程中不时会暴露出一些“地雷”,如果盲目炒股,弄不好就会被地雷“炸伤”。在某企业从事财务工作的小李非常痴迷炒股,但他既不懂技术指标,也不看公司业绩,而是整天跟着各种“利空”、“利好”消息搏杀。他听说一只叫世纪**的股票长庄入住,估计有较大的上涨空间,于是他掏出全部积蓄,又从朋友处借了10万元,全部买成了这只股票。谁知后来这只股票出了问题,突然连续11个跌停,面对巨量的卖盘他根本无法止损。这不,23块钱买的股票,跌得还剩5块多。到了这种地步,就是砸锅卖铁也还不起账,朋友为此反目成仇,他也只能东躲西藏、四处游荡。
不当担保造成债务缠身
近年来,人们在办理信用卡、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货物赊销等经济活动中,往往需要找担保人,但是和前文所说的小张那样,如果对担保所承担的责任不了解,或碍于情面盲目担保的话,将有可能给个人或家庭带来较大经济损失。因此,广大居民对各种担保应慎之又慎。如果他人请你提供经济担保,应首先考虑担保的责任和后果,详细阅读担保责任说明,同时要对被担保人的偿债能力、信用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切不可盲目从事。像小张这样,自己一分钱也没有花却当了“替罪羊”,造成倾家荡产实在太不值得。
民间借贷成为吃人老虎
近年来,银行存款利率不断下调,加上利息税的开征,使储蓄存款的收益越来越小,所以民间借贷在一些地区日渐活跃。某事业单位一位职员,平时省吃俭用,加上双方父母的帮助,终于攒够了一笔买房的积蓄。这时一位老同学找上门,说因做生意想借点钱用,答应两个月即可奉还,并许诺以二分利计算利息。这位职员当时考虑利息比银行存款高好几倍,且时间不长,便将6万元积蓄全部借给了同学。三个月过去了,单位开始房改需要交房款,可这位老同学已不知去向。因为家中已毫无分文,眼睁睁错过了房改交款期,最后被单位勒令限期搬出,加之妻子天天埋怨、哭闹,这位职员一气之下喝药自尽———民间借贷风险很大,不只是“破产”的问题,弄不好连命都会搭上。
看来,个人破产并非离我们很远,因不当理财等因素造成的“资不抵债”或“一贫如洗”会严重影响家庭的生活质量。所以,加强风险防范意识,科学打理家财,有效防范个人破产应引起广大居民的重视。
说到维权,大家首先想到的是假冒伪劣、缺斤短两等日常消费的维权,但对金融消费维权,由于消费者缺乏金融知识或金融维权意识淡薄等原因,有时则会形成被侵权的事实。比如,在银行取款中遇到假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银行卡被收费、正当保险索赔被拒付等等。本文揭示几个实际生活中的相关金融消费维权事例,希望大家能从中得到启示。
电子货币虽时尚,当心花了冤枉钱
具有“电子货币”之称的银行卡与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密不可分,代发工资、自助取款、扣缴住房贷款、代缴水电费哪样也离不开它。也可能是见银行卡“已成了气候”,国内各银行逐渐把收费提上了议事日程。按说,银行提供优良的金融服务,向客户收取一定报酬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但有个前提,那就是不能欺诈,也就是要让客户有“知情权”才对。
某企业内退职工张先生在单位实行代发工资时,从财务科领到了一张与工资存折配套使用的银行卡,由于年龄偏大,接受新事物慢,所以他的银行卡一直没有使用。有一次,他偶然发现存折上被扣了10元的“年费”,到银行咨询,被告知是银行卡一年的使用费。张先生说,我一天也没有用,凭什么扣我年费?银行工作人员解释说,办卡的时候,持卡人和银行签订的协议里有用卡交纳年费的条款。张先生更糊涂了,我从来没有和银行签订过什么协议!最后经过多方打听,原来是当时银行工作人员为了完成发卡任务,而与财务科协商,批量为代发工资的职工每人办了一张银行卡。
得知这种情况,张先生较起真儿来:你这是强买强卖呀!于是,一个电话投诉到金融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在调查核实之后,责成银行登门道歉,并退回了收取的年费。
当前,许多持卡人对如何用卡一般比较熟悉,但对银行卡的各种收费则缺乏了解。较早的持卡者多数是因当初代发工资、出差取款等原因而办理的,当时的办卡协议中,多数都有“按年交纳年费和手续费”的条款,只是条款太多,客户一般不会留意;再一个就是当时银行为了发卡,一直没有收取这项费用,但现在“形势”好了,银行便开始理直气壮地收费了。因此,广大消费者要对不常用的睡眠卡进行清理、缩减。同时,要了解当前银行收费的信息,比如,现在多数银行跨行用自动柜员机取款要按照每笔2元的标准收费,异地存取款要收手续费,各种贷记卡透支一定时间后会收取高额的滞纳金,有的贷记卡仅年费就高达数百元……所以“知情”很重要,知情了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综合衡量,货比三家,选择服务好、费用又便宜的银行卡,从而避免多花冤枉钱,维护自己金融消费权益。
银行取出假币,维权要有技巧
刘女士是某企业的财务人员,每到单位发奖金的时候,她都要去银行提取大量的现金。有一次她与另外两名出纳员一同到银行分理处提取现金,因当时提取金额较大,银行柜外又没有验钞机,他们在核对了总捆数之后便匆匆离开银行。可等到了单位重新清点时,却从一捆现金中发现了三张假币。刘女士立即与银行取得联系,但得到的却是“现金当面点清,出门概不负责”的答复。
刘女士向领导汇报后,领导也说当面点清是银行的“惯例”,事后发现了假币只能自认倒霉;有的同事也劝说她全当花钱买个教训算了。但刘女士觉得很窝火,于是便直接向分理处的上级银行进行投诉。上级行非常重视,立即对刘女士从取款到发现假币的全过程展开调查,在确认全程都有人证实刘女士没有做手脚(由派出所对当事人做笔录、对全程进行认定),并且该分理处没有按照有关要求设置客户用验钞机,存在一定服务欠缺,银行最终向刘女士做出了赔偿。
有关法律界人士提醒广大消费者,银行取款时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好办法是当面点清。这就要求客户必须具备一定的反假币常识,或者注意使用银行柜外验钞机验钞,这样发现有疑问的钞票可以及时让工作人员更换。提取来不及当面逐张清点的大额现金时,最好两人以上同行,万一回到单位清点或到其他银行存储时发现假币,可以凭借现金捆扎纸条(上面有银行员工的号码或名字)向银行的上级机关反映,并提供同行人员的证明,从而增加维权的筹码。
银行专业人员对消费者维权也提出了建议,除了当面点清以外,消费者应尽量减少从人工窗口提取现金的机会。一是多用自动柜员机取款,因为银行为自动柜员机配钞时,一般是由专业出纳人员逐张挑选比较新的钞票,要经过人工验钞、机器验钞等多道关口,一些先进的柜员机自身还带有验钞系统,所以,柜员机出现假币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二是可以充分利用银行卡代替现金结算,购物可以使用商家的POS刷卡,汇款也不用提取现金去邮局,而是可持存折或银行卡到银行网点直接办理电子汇款;三是账务往来可以使用个人支票及同城转账,或者使用更加先进的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这样,减少了从银行提取现金的机会,消费者也就避免了各环节出现假币的尴尬。
保险理赔维权,可用三条途径
“入保容易理赔难”是加入保险者对个别保险公司的评价,加入保险的时候,保险营销员把他们的产品说得天花乱坠,但真正到了理赔的时候却非常麻烦,为了理赔有时还到了打官司的地步。
一次偶然的机会,孙女士认识了某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田某,在田某的推介之下,孙女士为女儿办理了一份分红性质的人寿保险。此后,田某在上门办理保险续费时了解到刘女士的女儿因患支气管肺炎曾住过院,便极力推荐一种儿童意外伤害和住院赔付保险,于是孙女士又办理了此种保险。入保一年后,孙女士的女儿因肺炎住院,在得知代理人田某已辞职的情况下,孙女士便将相应的索赔材料直接送到了保险公司。可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却意外地发现保险受益人在加入保险之前就曾因肺炎住过院,于是,保险公司下达了“合同内容变更通知书”,孙女士不接受保险公司变更合同的要求,保险公司随即下达了“撤销保险合同”通知书。
明明是在保险公司业务员指导下办理了入保手续,需要理赔时对方却单方取消了合同。无奈之下,孙女士只好求助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过调查以后认为,这属于保险公司恶意拒赔,因为保险代理人的刻意诱导,才导致了相关的责任,所以应当由保险公司先行向投保人赔付后,再由保险公司追索代理人的责任。随后,律师向保险公司发出了《致保险公司法律函》,并与其客户服务部和理赔部进行交涉。在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律师代为向保监会递交了投诉信,并积极收集证据,做诉讼准备。
保监会经向保险公司和代理人当面核查,认定保险代理人田某刻意诱导投保人情况属实,责令保险公司对保险进行重新认定。孙女士最终依靠法律手段取得了应当的赔偿,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提醒大家,遇到保险理赔纠纷不要完全听保险公司的一面之词,如果索赔理由正当,应先向保险公司陈述事实,力求达成赔偿协议;如果商议不成,则向保监会投诉;如果依然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是解决理赔纠纷的三个途径。
其实,关于金融消费的维权还会涉及很多方面,比如客户的存款无端被克隆存折或克隆卡支取,办理口头挂失之后存款依然被冒领,个别银行不执行国家规定的存贷款利率,在承诺时限内没办理完贷款手续等等,这些都可以按照协商、投诉、起诉的程序,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今,到银行存款,一般都会设置密码,这样即使存折丢失或被盗,只要密码不被人知道,存款就不会被取走。因此许多人认为只要留上密码,存款就万无一失了,存折往办公室或家中随便一放。那么,留上密码真就这么保险吗?
某企业一位职工为了取款方便,将加有密码的活期存折放在了办公室里。一天办公室被盗,存折和户口簿一起被人偷走。等过了几天他到银行办理挂失时,银行告之,存折上除留下1元钱外其余3000多元已被人取走。他感到很诧异,存折上有密码,且密码只有自己知道,怎么还能被冒领了呢?原来,按照银行规定,持有存款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就可以查询和更换密码。小偷就是凭借存折和户口簿,轻而易举地查出密码取走了存款。因此,广大储户在给存单加密码时以及加上密码以后,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预留密码要体现保密。许多人存款时,往往会选择666、888、出生年月、电话号码等比较好记的数字做密码,这样虽然有助于记忆,但有时会被人轻易猜出。所以,选择密码不但要好记而且要体现保密。如:用孩子和老人的生日、结婚纪念日、参加工作时间等自己印象深且别人不了解的数字做密码,以真正发挥密码的保密作用。
2.存单和身份证应分开保管。对于活期存折,按照银行规定,如果储户凭存折和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可办理查询密码等特殊业务;对于定期存单,凭有效证件可办理查询密码和提前支取业务,加之我国目前使用的身份证由于照片不清晰,年龄跨度较大等原因,如果冒领人和身份证上的黑白照片大体相符,银行就很难辨认冒领。如果存单和身份证件一同丢失的话,你的存款不论定期活期,也不论有无密码和是否到期,均可被轻易取出,此时密码就成了“形同虚设”。
3.发现存单丢失后应及时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按照我国现行的储蓄制度规定,银行受理储户的密码查询业务时,应先由储户填写《查询密码申请书》,并在满三天后,银行才能予以查询。因此,如果发现存单和身份证一同丢失后,三天内到银行办理口头挂失,然后再按规定凭现有的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办理正式挂失,就可避免存款被冒领。
随着金融电子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全天候、多方位服务的自动柜员机(ATM)逐步走进了繁华商业街和居民小区,给人们的生活、理财带来了极大方便。但同时,客户使用自动柜员机忽视安全防范,被犯罪分子套取存款的案件也时有发生;因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吞卡、账务差错等现象更是屡见不鲜。因此,为了正确、安全地使用好自动柜员机,广大居民有必要注意以下事项:
1.警惕柜员机旁的“贼眼”。目前,犯罪分子采取各种方式窃取银行卡密码,然后复制磁卡套取客户存款,这些作案人常常装作取款客户,徘徊在自动柜员机旁或在其上面安装微型摄像机窃取储户取款信息,以达到盗取密码,实施犯罪的目的。所以广大居民在使用自动柜员机取款时,一定要警惕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员或微型摄像机探头;输入密码时应用左手遮住密码按键,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2.机器吞卡看仔细。自动柜员机如发生吞卡现象,不要立即走开,因为机器遇到短暂通讯故障等原因会出现“假死机”,这时机器实际正在待机状态。所以,应耐心等待数分钟,判定确实吞卡后,再与银行联系处理,或于次日携带存折、身份证、吞卡凭证到附近银行网点领取银行卡。另外,有的不法分子在柜员机磁卡插槽内放入隐形套,致使用户插入磁卡后被卡住,造成吞卡假象。等客户走后,犯罪分子再将卡取出实施犯罪。为此,对于各种原因的吞卡,要仔细查看或等待机器打印吞卡凭据。
3.公告也应辨真伪。近年浙江等地公安部门先后侦破多起自动柜员机诈骗案,其作案手法是先在自动柜员机前贴一份紧急通知:“本行自动柜员机因调整程序,敬请各位储户取款时暂按以下程序操作:1.插入卡,后输入密码;2.按转账键……确认后,方可提取现金,某某行特此通知。”并加盖伪造的银行公章,以此来骗取客户存款。特提醒大家,对于柜员机前的各种银行公告、通知要辨明真伪,必要时,应和银行取得联系,以防止上当受骗。
4.妥善保管取款卡。用于自动柜员机取款的银行卡应与身份证件分开存放,因为如果取款卡连同身份证一起丢失,冒领人凭取款卡和身份证便可到银行办理查询密码、转账等业务,所以卡证分开保管会更好地保证存款安全。另外,自动柜员机的取款卡是依靠磁性来储存数据的,存放时应注意远离电视机、收音机等磁场以及避免高温辐射;随身携带时,应和手机、传呼等有磁物品分开放置,携带多张银行卡时应放入有间隔层的钱包,以免损坏数据影响在机器上的使用。
5.乱扔凭条不足取。对于自动柜员机吐出的取款凭条,许多用户一般是随手扔掉。这些凭条上有取款卡卡号、金额等信息,如果被坏人捡到,会影响存款的安全。同时,柜员机凭条作为个人取款的凭证,可以记录家庭开支流水账;如果事后发现取款与存折登录不符,可以凭此向银行查询;如果发生吞卡,机器吐出的凭条更应妥善保存,上面有吞卡原因代码,有此凭条,银行便能迅速查找吞卡原因,及时将银行卡返还客户。
6.尽量不要跨行使用。如今,许多地区开办了银行卡联网工程,实现了银行卡在不同银行柜员机上的通用。但是,由于受网络、通讯、账务处理等因素影响,跨行使用自动柜员机的差错率要高于同一银行。而且一旦出现记账不吐钞等差错,跨行的账务查找环节多、手续复杂,处理的难度相对较大。因此,一般情况下,居民应尽量选用与取款卡同属一家银行的自动柜员机。
7.谨慎操作。取款卡使用协议中,银行方要求客户方在自动柜员机上输入取款、转账等信息时必须准确无误,否则造成损失,银行方概不负责。这就要求客户在利用自动柜员机办理取款和转账业务时,一定要对取款金额和转账账号认真核对。同时,客户在输入取款密码时,如果密码连续三次输入错误,自动柜员机会吞卡;机器吐出现金后,如果不及时按“取回贵卡”键(30秒内),机器将会超时吞卡。因此,记牢密码,按照提示正确操作,对使用自动柜员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8.定期对账。如果有条件,应对在自动柜员机上的取款情况随时做好记录,并定期到银行登录存折或让银行打印对账单,以便及时发现因线路故障、操作失误、电脑记账串户等原因造成的账务差错以及非正常的存款丢失。如果发现账户资金被套取,要及时通过电话、网上银行等快捷方式对银行卡和存折进行临时挂失,并在五日内到银行营业网点办理书面挂失手续,以确保账户资金安全。
时下有一种颇为流行的说法:一个成功者身带三把钥匙,即住房、汽车、银行保管箱———家住某小区的李先生家境较为富裕,在银行工作的朋友多次劝他租个保管箱,将家中的存折、国债、金银首饰、有价证券、借据等贵重物品妥善存放。但李先生说没必要,他认为自己用家庭保险柜既方便又节省保管开支。直到有一天他外出时,家中遭遇了“梁上君子”,窃贼连保险柜一起偷走了,李先生才捶胸顿足,后悔不迭。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如今家庭需要妥善保管的贵重物品越来越多,单单靠东掖西藏或放入家庭保险柜的传统方式,已难以确保家庭财产的安全。因此,租个银行保管箱是保障家财安全的理想方式。
保管箱是由银行为企业和居民提供的一项代理保管业务,由金融部门在银行金库等安全场所设置大小不等的“保险箱”。居民只要持有效身份证就可非常方便地办理贵重物品保管业务,并可根据个人需要,随时办理全部或部分取出保管物品。如果客户无法亲自存取保管箱中的物品,还可在办理保管手续时,指定代理人,然后由代理人凭客户本人的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和保管箱钥匙办理存取事宜。
保管箱作为一种现代化的保管方式,安全措施也是非常严密的。个人保管箱有两道安全锁,只有客户和银行保管人员同时在场,方能开启。有的银行还应用了活体指纹电脑鉴别系统,如果不是客户亲自操作,任何人也难以打开。另外,保管场所由银行保卫人员昼夜值班,各种监控、远红外线自动报警、110实时联网等安全保障措施一应俱全,并且具有防火、防潮、防磁等设施。为了确保安全,银行还规定保管箱禁止存放危险物品(易燃、易爆、有毒和易腐蚀等物品)、违禁品(枪支、弹药、雷管等)和液态物品。因此,保管箱的安全问题可以说是“天衣无缝”。
在银行租赁一个保管箱,根据其大小,收费一般在每年100~500元不等。对一般家庭来说,所要保管的贵重物品一般是存折、房产证、借据、金银首饰、邮票、名人字画等体积比较小的物品,租赁一个一两百元左右的小型保管箱便绰绰有余。因此,家庭租个银行保管箱,等于花小钱,买了大平安。
l不偷你的卡,照取你的钱
做化工生意的刘先生在某银行存入现金3000元,开立了活期储蓄账户,同时办理了与存折配套使用的储蓄卡(取款卡),并于当日在自动柜员机上做了密码修改。此后,取款卡、存折都一直有他本人妥善保管,从未取过款。而刘先生月末去外地办事、因故需要取款时,才发现账户上的3000元存款只剩160元。经当地银行查询,该账户共有未登折记录6次,为了减少损失,他将剩余的160元立即支取,草草结束行程连夜返回。
经开户银行调阅有关凭证资料,查明:该账户曾被人使用取款卡在江苏省徐州市自动取款机上分三次支取2800元存款,手续费28元。刘先生看到这一结果,认定是有人冒领存款,便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即立案开展取证工作,并对刘先生和银行进行了调查和咨询。首先,查明刘先生和家人没有取款嫌疑,取款卡和存折也随身携带,基本排除了本人支取、取款卡丢失或被盗的可能;从银行方面来说,银行有一套严格的客户资料保密系统,账务无差错。由此初步认定,是有人用另外一个“克隆卡”取走了刘先生的存款。
那么,存折和取款卡一直在刘先生手上,且取款密码只有他本人知道,为何还出现被冒领的事情呢?从公安部门破获的广州等地伪造信用卡案来看,伪造信用卡、取款卡已算不上什么高新技术,掌握了客户的基本资料,用写磁条机将数据输入一个空白磁卡,这时如果再有取款密码,即可使用“克隆卡”在银行联网的自动柜员机上轻松提款或在商业部门的POS上进行消费。而且盗取磁条信息和密码的方法也非常简单,一些作案人为了盗取储户密码,常常装作取款客户,徘徊在自动柜员机旁或在其上面安装微型摄像机窃取储户取款信息,还有的冒充银行ATM管理人员,以调试数据等理由,骗取取款人的银行卡信息,然后,如法炮制,实施犯罪。
关于储户存款被冒领的责任问题,有关法律专家分析,如果银行已经履行了正常的保密义务,储户存款是由于本人疏忽致使资料被他人窃取的,银行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因此,提醒广大居民,使用信用卡、储蓄卡在自动柜员机上取款时,一定要警惕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员或微型摄像机探头,输入密码的时候应用左手遮住密码按键,以防被不法分子窃取账户信息,盗取账户存款。
l当心存折里的钱“不翼而飞”
近年来,关于银行卡被“克隆”的报道不时见诸报端,但令人想不到的是,如今使用防伪技术印制、带有数据磁条、盖有银行印章的存折也成了不法分子“克隆”的对象。从辽宁、贵州、云南等地警方破获的多起存折“克隆”案来看,犯罪嫌疑人利用高科技手段窃取存款人信息,“克隆”存折冒领存款,直接影响到了存款人资金的安全。
存折之外有“存折”
贵阳的张先生去年9月份在某银行储蓄所开立了活期储蓄账户,并存入10万元现金,可数天之后,他到银行取款时,却被告知存折上的款项已经被人凭存折和密码支取。张先生不解:我的存折上没有取款记录,并且密码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怎么能被别人支取了呢?
经过银行查证,确认是在张先生的存折之外有一个“克隆”存折,冒领人持“克隆”存折和密码,分三次在办理通存通兑的两家储蓄所支取了99980元。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根据银行的监控录像等情况迅速展开侦破,最终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令人惊讶的是,这个团伙的“头目”竟然是贵州某大学计算机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他们配有手提电脑、高档印刷机等作案工具,已经先后在长沙、常德等地作案30余起。
克隆存折如何“出笼”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一般是三人配合作案,其中一人在储蓄所的柜台旁以存款做掩护,另外两人在“目标储户”旁假装等待填写凭条,从而偷看储户的户名和存折金额等信息,或者通过储户随意丢弃的作废凭条窃取信息,等储户到柜台存(取)款时,早已等待在此的那个“存款人”便趁储户输入密码时窃取密码。然后,他们立即伪造与储户姓名相同的假身份证,到银行存入小额存款,获取活期存折,再用电脑将所窃取的信息“克隆”到新存折上,此后再以这个以假乱真的存折盗取储户存款。
据警方经侦察人员介绍,除此以外还有一些“克隆”案件是因储户盲目泄露存款信息造成的。此类案件的作案者大多选择经商人员下手,往往投其所好,抛出“大批购货、价格优惠”等诱饵,令对方高兴之余失去警惕。然后他们再要求对方在其指定的银行存入一定款项,并告知账号和密码,谎称供他们查询公司的实力和信誉情况。存款人往往会认为存折在自己手上,可以“不见兔子不撒鹰”而照办。这时,作案者便用与存款人姓名相同的假身份证到同一银行开立一张小金额存折,并将余额进行涂改。此后,作案者借故提出当面检验存折余额的要求,并趁查验之际将两个样式、户名、余额均相同的存折“调包”,选择适当时机用真存折将存款悄悄支取。等存款人确认生意没做成,想把存款取回时才发现手中是一张“克隆”存折。
如何防范克隆存折
关于存款被“克隆”存折冒领的责任问题,多数情况下法院会认定银行和储户双方均负有责任。银行存折背面印有“因储户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银行不负责任”的储户须知,储户到银行存款应视为接受这一条款,所以,因密码保管不当而被冒领,储户应负有一定责任;另外,银行不能履行谨慎核查存折的义务,也负有一定责任。根据具体情况,法院一般会判定储户负担20%~80%的损失。
因此,广大储户应引起重视,加强对存折“克隆”的防范。首先,在银行网点填写存取款凭条或输入密码时,应查看周围是否有陌生人,输入密码应一手按键,一手对输入情况进行遮挡;二是填写有误的凭条不可随意丢弃,应撕碎或随身带走;三是在生意和账务往来中,不应将存折的账号和密码告诉他人;四是养成定期登折、对账的习惯,如果发现不明原因的支取,应及时通过电话、网上银行等快捷方式对存折进行临时挂失,提请银行保留监控录像,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
近年来,银行个人电子汇款以其省时、省力、费用低的优势日渐受到广大居民的欢迎,特别是2003年9月1日个人结算账户的推出,更为银行个人汇款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但是,因银行汇款和邮政汇款的要求不同,邮政汇款需要提供收款人的详细地址,而银行汇款只需一个账号即可,这就让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他们借银行汇款大肆进行诈骗活动,给许多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因笔者在银行工作,下面将业务操作中遇到的诈骗行为进行曝光,让大家引以为戒。
一心想把“大奖”领,2000元汇款去无影
一位60多岁的客户日前携带2000元现金来到某储蓄所,咨询能否将此款汇入福建晋江某账户。见老人提供的只是一张记有姓名和账号的纸片,因怕老人汇款出现错误,银行工作人员便耐心询问老人汇款的用途。
老人说他近日收到一条手机短信,说他的手机号码中了28000元大奖,按颁奖方的要求,必须先汇2000元领奖手续费,对方才能将奖金汇给他。老人的孩子刚刚考上大学,急需用这笔“奖金”支付学费,所以一大早便赶来办理汇款。银行工作人员根据经验,怀疑老人是受骗了,便耐心劝说老人要慎重,待向对方地区的工商部门咨询后再汇款。但老人一时财迷心窍,又坐车到了同一银行的另一家储蓄所,直接办理了汇款手续。
一个多月过去了,老人没有等来期盼已久的汇款,打电话询问,结果提示“该号码已停机”。无奈之下,老人只好硬着头皮又来到劝说他慎重汇款的储蓄所,向好心的工作人员说明了情况。银行工作人员立即与福建晋江汇款账号的开户所取得联系,结果对方告知:“汇款账号的所有款项已经被提走,手机中奖信息纯属诈骗,公安机关正在立案侦破。”老人捶胸顿足,对不听银行员工劝阻盲目汇款而后悔不已。
轻信亲人被“打伤”,万元汇款泡了汤
一日,一位女客户急匆匆赶到某储蓄所,说她在北京打工的儿子被别人打成重伤,需要立即交纳住院押金,并提供了一个17位数字的账号和收款人户名。储蓄所工作人员立即为客户办理了1.2万元的电子汇款,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工作人员还通过银行结算网络进行查询,确认该笔汇款已经即时到达了对方账户。
可汇款后的第二天,这位客户又匆匆来到储蓄所,说她被骗了,问储蓄员能否追回昨天汇出的款项。经过询问,得知她儿子刚刚从北京往家里打过电话,住院一事是有人诈骗。她说,儿子在去北京打工途中,遇到了一个非常投缘的陌生人,两人互留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通讯方式,可未曾想到的是,这位投缘的“朋友”竟然打电话谎称她儿子被打成重伤,急需用钱,并提供了早已开好的银行账号,而她救子心切,丝毫没有考虑便办理了汇款。
银行工作人员通过查询得知该笔汇款已经于当日被支取,只好建议她向公安机关报案。
不辨“汇兑回单”真假,被人“空手套白狼”
“汇兑回单”是银行办理完汇款手续,并加盖现金收讫章后给客户的汇款凭据。作为一张普通的银行回单,除了个人留作日后查询汇款以外,本没有什么特殊用途,但一些不法分子却打起了“汇兑回单”的主意。
不久前,一位客户打电话到银行营业室,询问其个人结算账户收到的一笔汇款与他收到的“汇兑回单”传真是否相符。银行工作人员查询显示,该账户实际收到的汇款与传真件金额不符。二十分钟后,这位客户急急火火地拿着汇兑回单传真赶到银行,经工作人员鉴定,客户所持传真件上的汇款金额是10万元,而实际收到的汇款金额却只有100元,很显然传真件是被人精心涂改过。
原来这位客户日前和汇款人谈成了一笔生意,并约好收到对方汇款的传真后发货。而这位汇款人只是办理了一笔100元的汇款,在拿到加盖银行印章的回单后,对汇款金额进行了涂改,然后通过传真发到这位客户手中。这位客户一看传真件的汇款金额与货款相符,便为其发去了货物,致使上当受骗。
因此提醒大家,世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对于要求汇款领奖以及汇款购买超低价笔记本等信息不可轻信;个人的住址、家庭电话、手机号码等信息应注意保密,收到“家人出车祸、住院”等要求汇款的电话后也应保持冷静,辨明真伪;另外,汇款回单的传真件容易被伪造和涂改,生意往来中应以款项的实际到账情况为准,以免上当受骗。
l警惕帮你存取款的“好心人”
家住长沙市沙子塘小区的居民文先生一日到附近某银行自动柜员机上取款,由于操作不熟练,取款动作显得有点慢。这时,旁边一位年轻人主动提出帮忙,文先生便将自己的取款密码告诉了这位“好心人”。年轻人插入磁卡后在机器上按来按去,可就是不见吐钞。见文先生在一旁着急,“好心人”告诉他可能是被吞卡了,让其到银行柜台询问。可文先生刚转身向营业柜台走了几步,“好心人”便喊住他,说卡已经出来了。文先生接过银行卡,年轻人迅速离去。
文先生持卡到银行柜台填写取款凭条,取款过程中发现银行卡已被“调包”。银行工作人员问明情况后,立即对文先生的银行卡进行挂失处理,可业务处理中,银行机器显示有人正持此卡在不远处的另一家联网储蓄所取款。在银行保卫人员的协助下,文先生将正在取款的“好心人”抓了个正着,并扭送到公安机关。公安人员从“好心人”身上搜出11张取款卡和大量的取款单据。“好心人”供认,此前,他用同样方法,先后在湘潭等地诈取存款6500元。
如今,不法分子作案的方法越来越高明,诈骗花样可谓层出不穷。因此,广大居民应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对于主动帮忙办理各种存取款业务的“好心人”应提高警惕。
1.警惕自动柜员机旁的“好心人”
银行自动柜员机是高精密的自助服务设备,按规定,凡因客户本人疏忽致使资金被盗取、骗取的,银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所以广大居民在使用自动柜员机取款时,一是留意周围是否有闲杂人员,确认安全有保障时方可取款;二是入密码时,要用手遮住密码器,以免被别人看到;三是对于陌生人的主动相助一定要谨慎;如果对自助操作不熟悉,应向银行工作人员咨询或直接到银行柜台办理人工取款业务。
2.警惕代填凭条的“好心人”
个别犯罪分子在银行营业厅内专盯前来办业务的老年人,以帮助填写存取款凭条等名义,伺机用准备好的假存折换走真存折,或盗取存款金额、账号等信息伪造假存折(银行卡)套取存款,或按照窃取的存款、身份证等信息有目的地进行盗窃、敲诈、抢劫等犯罪活动。因此,不会填凭条的老年人到银行存取款时,最好让熟人或银行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3.警惕排队交费的“好心人”
如今,各家银行都能受理各种交费业务,有的不法分子便专门在这上面打起了主意。日前,某小区的张大娘去银行交电话费,见大厅里排起了长队,正一筹莫展之际,一位排在中间的外地女青年看出了老人的心思,主动要求为其代交。老大娘感激之余连忙把100元现金和交费号码递给女青年,然后坐到附近椅子上看起了报纸。过了一会儿,等老大娘再抬头时,那位乐于助人的“好心人”早没了踪影,老人捶胸顿足,直呼上当。因此,广大居民在去银行交费时,应尽量自己办理,且不可图省事而让陌生人代劳。
l当心取款遭暗算
某日,山东省淄博市某汽车维修公司的出纳人员和司机到当地的傅家信用社提款。当出纳员进营业室办理取款时,在外等候的司机忽然发现有个人影在车前一晃,仔细一看,发现前车轮处有个火柴盒。他感觉事情蹊跷,顿时警觉起来,赶忙到营业室找到出纳员,让其先不要带钱出去,并将情况报告了信用社保安。保安人员来到车前,将火柴盒打开,发现里面斜放着一根3厘米长、5毫米粗、前头磨得很尖的细钢管。
据推测,如果汽车一启动,前胎便会被扎破,而觊觎一旁的不法分子会趁机实施抢劫,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广大客户在去银行取款,特别是提取大额款项时,一定要提高警惕,掌握防范要领,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1.支取大额款项应双人以上同行,并尽量乘坐较为安全的交通工具
从公安机关近年破获的几起抢劫客户现金案来看,犯罪分子多数是盯住取款后步行、乘坐公共汽车、骑自行车或摩托车的独身取款者,然后伺机实施犯罪。但取款时如果有身强力壮的“保镖”陪同,取款后直接乘坐较为安全的汽车迅速离去的话,犯罪分子则很难下手。
2.应提前准备好装现金的工具
许多人在支取大额款项后,一般是跟储蓄员要张报纸简单一包,甚至直接用手拿着现金往外走,这样容易暴露目标,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因此,取款时,应用提前准备好的结实、不透明的提包把钱装好,出门时要紧紧握住提手,这样会相对安全。
3.减少在银行的停留时间
为了减少在储蓄所的滞留时间,储户在支取大额款项时,应提前与储蓄所联系,以便于他们提前按您的要求准备钞票。虽然银行有“现金当面点清,出门概不认账”的规定,小额款项当面清点还可以,但众目睽睽之下在柜台前清点大量的钞票,这无异于自我曝光。因此,单纯从安全的角度来说,取款后,应大体清点一下现金数额,便应立即将款装好迅速离去。
4.注意离开银行后的安全
客户取款后,行至偏僻处,甚至进了自己家的单元楼有时还会被跟踪而来的不法分子实施抢劫。因为这些地方一般人少,取款人没有防备,犯罪分子一般容易得手。所以,无论取款多少,办理支取手续时一定要注意查看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员,出了银行门也应留意身后是否有人跟踪,并且尽量避开偏僻、独行的地段和场所。
5.沉着应对突发事件
去银行取款一定要时刻警惕,正如这位颇有戒备性的司机一样,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如果遇到抢劫等突发情况,要立即呼救,并携带款项向人多或有交警、巡警的地方躲避,手中如有能够防卫的工具,还应进行正当防卫。万一款项被抢走,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向公安机关报警,并记住抢劫者的模样或乘坐交通工具的牌号等信息,以便为公安机关破案提供帮助。
一日,某银行储蓄所接待了一位持活期存折前来取款的客户。经查询,营业员发现其存折上的2万元存款已被与存折配套使用的取款卡分多次取光,听罢,这位刘姓客户捶胸顿足,直呼上当。
原来,刘某与存折的主人张某有业务关系,张某想以存折作抵押,从刘某处赊销货物,刘某怕存折有假,便到银行进行了查询,当储蓄员告诉他存折上确实有2万元的余额,且没有密码,只要手持存折即可取款的时候,便放心地办理了赊销。可到了约定时间,就是不见张某上门还货款,于是刘某持存折去储蓄所提取现金,谁知张某竟提前来了个金蝉脱壳———骗取货物,用储蓄卡取光存款后逃之夭夭。
随着金融电子化的发展,各家银行推出了集代发工资、ATM取款、POS消费等功能为一体的储蓄卡,储蓄卡对应的是活期储蓄存折上的账号,支取的是存折上的款项。因此,这给了个别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他们利用人们对新金融知识的生疏,进行抵押、借款等诈骗活动。因此提醒大家,对于用于抵押、偿债等用途的活期存折,除验明真伪和余额外,还应及时办理销户、更改户名等手续,以避免上当受骗。
11.提高警惕,谨防假币
l当心有人声东击西花假币
张师傅从某电器厂下岗后,自己开了个经营百货的小卖部,因为如今假币泛滥,所以,他对所收款项非常谨慎,稍有疑点便一概拒收。
一天傍晚,店里来了一个买烟的中年男子,递过一张百元钞票,张师傅接过一看,此币好像是用水洗了一样,纸薄且水印模糊不清,张师傅便说:这样的钱我可不敢收。那个人笑了笑说:你放心就是了,这钱是我洗衣服的时候,不小心洗了,但绝对不会有假。可不管那人怎样说,张师傅就是不收。最后,那人苦笑着摇了摇头说:现在的人真是的,钱稍微破一点就不敢收。说完,不情愿地从兜里掏出一张新的百元钞票:算了,给你换一张吧。张师傅见状,感到是冤枉了顾客,便不住地道歉。中年男子看上去挺生气的样子:好了,快点找钱,我还有事呢。之后,中年男子拿着烟和找回的90多元钱,骑车而去。
到了第二天,张师傅去银行存钱的时候,发现中年男子给的一百元钱是假币,经银行员工的指点,张师傅仔细回忆,方知是中了中年男子的“调虎离山”之计了。
原来,那个中年男子第一次拿出的钱是真的,只不过是一张特意洗过的旧币,等张师傅以不好辨别而拒收的时候,中年男子便假装不情愿地掏出那张看上去比较新的假钞,而这时张师傅就放松了警惕,中年男子轻松得手。因此提醒广大业户,应增强识假反假意识,遇到类似情况,切不可麻痹大意。
l用钱有水平,假币离你远
近年来,客户与银行间出现假币纠纷的报道不时见诸报端,关于“客户从银行取出假币”的责任问题,多数是因客户没有当场点验,事后难以拿出证据而败诉。因此,广大居民在取款和用钱时必须提高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银行现在按照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大多设立了“客户用验钞机”,客户取款后应当面清点金额,并使用验钞机验钞,发现有疑问的钞票及时让工作人员更换。
其次,要充分利用银行自动柜员机取款,尽量减少从人工窗口提现的机会。客户在办理存折开户时,顺便开一个与存折配套使用的取款卡,需要提款时,尽量从自动柜员机上提取。因为银行为自动柜员机配钞时,一般是由专业出纳人员逐张挑选比较新的钞票,要经过人工验钞、机器验钞等多道关口,比较先进的柜员机自身还带有验钞系统,所以,柜员机出现假币的可能微乎其微。
再次,要多使用“电子货币”结算。目前各银行电子化结算已非常先进,客户可以充分利用“电子货币”代替现金结算:如果你想购物的话,大可不必按照传统习惯先从银行取出现金,然后再到商店“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无论是几十元的小额,还是几万元的大额,消费后只需潇洒地划一下银行卡,即可轻松“搞掂”;如果你取款是为了去邮局为亲朋汇款,持存折到开办电子汇兑业务的银行网点也可以办理即时到账的电子汇兑业务;如果你取款是为了偿还朋友债务,金额小的可以在自动柜员机上办理转账业务,金额大需要当面结清的你可以和朋友一起到银行,将你账户中的存款转到朋友存折账户中,如果你接受现金也可以使用此方法。另外还可以使用能够代替现金结算的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办理各种支付、转账业务。
最后,要提高识别假币能力。针对当前假币流动范围较大的实际情况,广大居民要增强防范意识,在收受现金的时候,不论是银行取款、朋友还款、工资发放、消费找零等各种情况,不要嫌麻烦或顾及面子,一定要当面验明真伪。同时,要注意学习假币识别常识,收受现金后,通过眼看、耳听、手摸等多种方式对现金进行识别,以避免各环节出现假钞的尴尬和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距市中心仅8分钟车程”
一般情况下,离市里越远,地价往往越便宜,所以开发商喜欢把房子盖在远离市区的“荒郊野外”。但他们售楼时却从不说离市中心多少公里,而是一律用“车程”代替。比如,距离20公里,他们会说:本案距市中心仅8分钟车程!
但这有个前提,得用时速160公里以上的进口轿车,另外还得警车开道,一路绿灯。
“房价每平方1000元起”
房产商做广告时,很少说平均房价是多少、最高房价是多少,而是一律用“每平方1000元起”。得知这个消息,你兴奋得一夜未眠,第二天一大早便去排队办理购房预约,谁知却被告知,每平方1000元的房子已经售完,目前还有4000元和5000元的……
最后,你刚扫兴而去,售楼小姐就在后面翻你的白眼:这人也忒实在了,1000元能买房子吗,储藏室还差不多。
“首付万余元、月供几百元即可入住”
叫一般人理解,房产商的这个说法是指首次交上万余元后即可拿到钥匙。但是,当你满心欢喜拿着万余元去圆住房梦的时候,房产商却告诉你,首付是指交上这些钱才可以办理住房按揭,各种开口费、产权登记费、手续费等若干缴费另算。真正的首付款下不来N万元。
“月供几百元”听来很诱人,其实是指30年的长期贷款。当你提出30年贷款申请时,人家银行却说,对不起,你的年龄只能贷10年期。这样实际月供会在千元以上。
“各种开口费全免”
暖气、煤气、水电等开口费是购房中一笔不菲的开支,许多房产商往往会打出“各种开口费全免”的广告,并称是让利消费者云云。但实际上却是事先把这些费用均摊到了房价里,转移了利润点。包括赠送豪华装修、赠送全套家电、赠送整体厨房等所谓的回报顾客,还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拿你的钱给你买赠品,还让你觉得捡了个大便宜,你看这招儿多高明。
“包办一切贷款手续”
想贷款买房的人往往会对繁琐的贷款手续望而生畏,这时房产商就主动来为你“解忧”:本公司承诺包办一切贷款手续,你所做的只需提供几张证明和在合同上签上名字。实际上,银行住房贷款是有严格规定的,特别是对贷款人的职业、收入、信用等情况都有很高的要求。
常常是等你满心欢喜地将各种手续交给房产商,最终等来的却是这样的答复:对不起,贷款没有批下来,你赶快想办法筹集资金吧。
“花园式住宅正在热售中”
过去商业化住宅区一般是根据地域命名,比如,城西小区、城中小区等等。如今这种名字太老土了,叫丽景花园、春天公寓多吸引人呀!可是等你拿着郁郁葱葱、宛若仙境的效果图满小区找“花园”和“春天”时,却只见到几棵半死不活的冬青。并且一年后,连那两棵仅有的冬青也被他们铲掉,改成收费停车位了。
对了,叫某某山庄的那家楼盘倒多少贴点边儿,因为附近确实有一座人造的、海拔2100毫米的假山。
“社区设施一应俱全”
无论是售楼广告,还是现场营销,房产商都说社区的健身设施、中小学校、托儿所、银行、邮局、超市等一应俱全,并且托儿所在你房子的左边,小学在你的右边。这时你可千万别当真,学校的设置由教委说了算,托儿所、银行、超市都是商业化经营,商家也得看小区的消费潜力如何。
不过,应付这点小事房产商是有办法的:别着急,一切都在规划中。
“一流的物业管理”
这就和小贩们卖东西一样,没有说自己的果子不甜的。“一流的物业管理”是房产商们的口头禅,实际上这些“一流”是徒有虚名。“24小时保安”,还不是照样丢车?“一切为业主着想”,还不是变着法儿让你掏钱?
不过,现在也有一些物业管理确实称得上是一流,但他们的收费也是一流的———普通工薪族要想享受一流服务的话,恐怕每月一半的收入都要交给物管。
“在家里可以看海景”
许多海滨城市的房产商,喜欢说自己的楼盘可以看海景。可等你实地考察后才发现,这里离海还远着呢!所谓的海景是指打个把小时的出租,一番奔波,你才能在人头攒动中翘看浅浅的海湾。
另外,有的高层住宅确实能看到海景,但必须爬到23楼,用高倍军事望远镜,才能隐约看到白茫茫的海天一色。
“与历史文化名人毗邻而居”
孟母三迁的故事,让人们认识到了居住环境的重要性。售楼策划者很多是文化人,他们会投买房者所好,打出“与历史文化名人毗邻而居”的牌子,并且说与某某著名大学,某某名人故居,某某知名风景区“仅一步之遥”。可这是针对他们“精心”绘制的效果图来说的;也可以理解为是对“距离”的形容和修饰。
但当你问到底离多远时,他们便又开始和你兜圈子了:不远,仅几分钟车程!
近几年来,银行存款利率不断下调,加上开征利息税,储蓄存款的收益越来越小,致使民间借贷在某些地区逐渐活跃。对于民间借贷,最先只不过是指亲戚朋友、乡亲之间互助性的借款和贷款活动,可是随着人们经济观念的改变,这种半公开半隐蔽的经济活动几乎成了高利贷的代名词,每年10%以上的利息让许多人趋之若鹜,但由民间借贷引起的各种纠纷也不断上升,严重影响着出借人的资金安全。
有借就有还吗
常言道,“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以诚相待,取信于人,这是做人的立身之本,可是现在许多借款人却不再恪守借钱当还的信条。借款时使出浑身解数,与你套近乎,信誓旦旦地做保证,可钱一到手,便摇身一变──他成了爷爷。某报上的一幅漫画就形象地说明了这个问题:杨白劳悠闲地坐在椅子上抽着大烟袋,黄世仁却提着礼品低声下气地哀求杨白劳归还欠他的地租。这也是现实生活中一些民间借贷的真实写照。某单位一位职员平时省吃俭用积攒了一笔积蓄,一位当年的老同学找上门来,说他办了家小化工厂想借点钱用,答应两个月即可奉还,并许诺按二分利计算利息。这位职员觉得老同学求自己一回,不答应面子上过不去,况且还有较高的利息,便把家庭积蓄5万元借给了他。半年过去了,因为买房需要交房款,这位职员只好去找到那位老同学,可他不是躲躲藏藏,就是拖一天算一天,实在逼急了就露出一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样子。再看看他的工厂已被其他债主抵债,家中也徒有四壁,还钱是没有希望了。这位职员懊悔地说,多年积蓄付之东流,后悔当初不该借给他钱。
高利息的诱惑有多大
据有关调查显示,民间借贷的出借人中大多数是图高于银行好几倍的利率。特别是随着人们家庭理财意识的增强,让钱“生”钱、多得利息成为人们共同的理财愿望。目前银行一年定期储蓄利率仅为1.98%,这样的收益显然满足不了一些投资者的要求。投资股市风险大不说,还得费心劳神,对于一些期望高收益的人来说,民间借贷既可得到较高的利息,又不用操心,可以说是“坐收渔人之利”。但是,高利率必然增加借款人的经营成本,加上如今一些个体或小集体企业稳定性较差,弄不好就会出现亏损甚至倒闭。这样,出借人的高息收益也就无从保障。还有个别利欲熏心的人,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以高利率做诱饵,私自开设“地下钱庄”,这些人带着投资诈骗的目的,一开始还能拆了东墙补西墙,但随着高利息的支付,还本就成了问题。最终这些借款人不是东躲西藏使债主见不到面,就是直接携款逃之夭夭。
民间借贷的“八项注意”
某企业职工刘某借给了经商的朋友2万元钱,当时,他觉得彼此是朋友,并且朋友还承诺每年给予20%的高息,所以碍于面子,连欠条也没打。一年后,看朋友不提还钱和付息之事,刘某便登门提醒,可没想到这位朋友却不承认有借钱之事,一气之下,刘某将借款人告到法院。但因其空口无凭,拿不出任何借款证据,法院最终无法保护这位职工的权益。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关于债权的规定,由借贷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办理民间借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注意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一要看对方的固定资产、经济收入等情况,判断其是否具备偿还能力;二要看对方平时为人怎样,信誉如何,如果借款人有过“有借无还”的“劣迹”,就要坚决拒绝。切莫因碍于面子、听信花言巧语或接受小恩小惠而盲目借款,不然最终吃大亏的还是自己。
2.应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借款时,不要顾及人情、关系等因素,一定要让借款人当面写清合同或借据,并写明借款人、借款金额、用途、利率和还款时间等内容,签字画押,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存。
3.对于比较大的款项,应履行担保和抵押手续。为了保险起见,对于大额借款最好由借款人找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担保人或担保单位,必要时还可以让借款人以存单、债券、机动车、房产等个人财产作抵押,并完善担保或抵押手续。这样,借款人万一出现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可以向保证人追索借款或合法地以抵押物抵偿借款。
4.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应合法。对于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俗话说,君子聚财,取之有道,在借款时,切莫只看个人私利,把钱借给违法乱纪之人。
5.借款利率应合理合法。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同时,利息不得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利滚利”,超出部分的利息和复利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借款双方协商的利率应在合法范围之内。
6.注意还款期限。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2年。”也就是说,借出的款项到了约定还款期后,两年内受法律保护,超过两年则不再受法律保护。根据这一规定,债权人可以采取催收或更新借据的方式,维护合法债权。
7.运用法律追讨欠款。如果借款人不讲信誉,逃账赖账,债券人切莫采取扣押人质、强抢货物等过激的违法行为,要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照法律规定,对于事实比较清楚,数额不大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直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必要时,法院可以施行强制执行措施。
8.谨防“非法集资”式的民间借贷。一些个体企业或业户利用人们贪图高利的心理,抛出高利诱饵,在同地域或熟悉人之间进行地下非法集资。这种集资经营者不是挥霍过度,无力偿还,就是金蝉脱壳,卷款而逃,使债权人血本无归,这种变质的民间借贷风险最大,应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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