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当雅虎与阿里巴巴的交易发生以后,阿里巴巴董事会的构成发生了变化。在董事会中,孙正义作为一个战略投资者,除了股权之外并无其他利益。而杨致远和他代表的雅虎除了股权利益之外,还有一个品牌利益,因为在这个交易中,拿下雅虎中国的阿里巴巴除了获得雅虎中国的资产以外,还获得了雅虎品牌在中国的使用权。
因此我们可以推定,杨致远是不可能向惠特曼出售阿里巴巴的股权的,因为凭着杨致远的智慧,他一定看得清楚惠特曼想干什么。而他绝对不会任凭惠特曼这样做,这里面有利益的关连,绝不是钱能够买得动的。我们可以确信,“雅虎”这个品牌在杨致远那里是无价的,而把股权转让给惠特曼,就意味着阿里巴巴的混乱,进而也就意味着雅虎这个品牌在中国要进一步贬值,这将对雅虎品牌在全球的影响力造成巨大伤害。
如果,如果这个推断成立的话,那么这是第二道防波堤,是马云保证阿里巴巴在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上称雄的又一块基石。
好了,也许对这宗交易还有无穷无尽的解读,但作者认为这里提供的解读已经够了。因为第一种解读是权威的,得到过阿里巴巴高层认可的;而第二种解读是可能的,也是符合逻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