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曾在北京晚报上看到一则消息,说的是北京一房地产开发公司感到自己旗下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水平与本公司诚信负责的经营理念出现了偏差,影响了产品及企业形象,阻碍了企业的发展,于是,在深思熟虑之后,毅然壮士断腕、自炒物业而另聘一专业物业管理公司取而代之的事。看完这则消息后,感到自己有些想法好像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不到逼不得已,恐怕没有人会选择自暴家丑。而这家公司的自炒物业贵就贵在这个"自"上。这次动作并没有任何人给他们施加压力,一切皆出于自愿。其实他们完全可以敝帚自珍、一团和气的,因为物业管理不到位除了给业主们的生活造成一些影响以外,在短时期内恐怕还不至于给整个公司造成大的损失。但是,难能可贵的是,他们能够站得高,看得远,视企业信誉为第一生命,不迁就、不护短,毅然决然把这些有损公司信誉的有毒细胞扼杀在萌芽状态!
说真的,他们的行为令人感动,让人油然而生敬意!现如今的楼市中不到处都在发生着物业纠纷吗?而大多数发生纠纷的物业公司所属的开发企业又有几家下得了这样的决心?业主的一个小问题通报物业一周都解决不了,这样的现象比比皆是,别说是让开发商炒掉自己的物业了,就是炒掉一个负责人恐怕也是一波三折,难上加难。当然,我们并不是鼓励不假思索出了问题就必须炒掉责任人,但是要想保住企业的声誉就决不能姑息养奸!
为自炒物业喝彩!为这样视企业信誉为生命的开发商喝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