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5月22日,秦波接到了Y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给他的起诉书。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他和唐光明、王来成合谋诈骗新疆国际置地8000万的资金。秦波拿到起诉书后久久不能平静,从起诉书中所列举的有关证据和证人及他们的供述看,他好像真的是诈骗了8000万元的资金。可事实上他们从来都没有想过会诈骗这笔资金!这笔资金只是投资到了股票市场里,因为种种原因赔了,属于公司投资失误,也是法人投资失误。怎么能说是诈骗了呢?
何况三人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再没有法律常识也深深地懂得把这笔如此巨额的资金占为已有,是犯大罪的,搞不好是要杀头的!不要说秦波不会干,就是唐、王二人,一个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董事长,一个又是公司的董事,要职有职、要权有权,他们在国营企业工作了几十年、受党教育了几十年,怎么可能胆大妄为到与秦波联合起来诈骗自己公司的钱呢?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如果他们要想诈骗这笔巨额资金,从6月份到11月底这几个月的时间里完全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轻轻松松地把这笔资金打出国内,秦波和唐光明又有护照完全可以逃出去,没有必要把8000万的资金打入股市买成股票,变成死钱。
对于起诉书中的指控,秦波和律师都认为罪名不成立。律师讲,唐和王二人的律师与他的看法是一致的,认为他们的罪名不成立,他们五个律师要在法庭上作无罪辩护。
Y市检察院的起诉书上的指控,对秦波根本没有产生心理上的恐惧。他做的事情自己清楚,犯了什么法自己也清楚,但绝不是诈骗罪和挪用公款罪。从事件的起因和最后出现的问题来看,他根本就没有这两种犯罪的行为,更没有确切的证据来证明他犯了国家制定的这两条罪名。
6月19日,秦波和唐光明、王来成三人被押上了Y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厅,站在威严神圣的国徽面前,接受着法律的审判,开庭长达13个多小时。三人各自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激昂陈词,为他们作了近四个小时的无罪辩护。
从开庭的现场情况看,公诉机关只是在法庭上念了三人的供词及列举了公安机关侦察到的证据,再没有多说什么话,更没有与五位律师发生激烈的控辩争执,两名检察院的公诉人一直沉默不语。秦波当时想,自己离自由已经不远了。
万万没有想到,3个月后二人去中法接判决书,到了法庭,旁听席上只有几个人,而且是王来成的亲属。偌大的法庭空荡荡,与开庭时宾朋满座的情景相比,显得空旷和寂静。审判长在法庭上只宣读了判决书的开头部分和判决结果,十分钟不到,宣布闭庭。太简单了,真是不可理解。开庭时定诈骗罪,突然又改判挪用公款罪,为什么不给二人辩护的权利?
秦波听到宣判他以挪用公款罪罪名成立,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时,当庭激动万分地大喊:“这是一个大冤案!”
审判长走过来对他们轻声地说了两遍:“你们上诉吧,你们上诉吧。”他真是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在他们的跟前站了一会儿,默默地走了。
由于三个人都非常激动,纷纷喊着要上诉高法甚至要申诉到最高法院。他们没有太注意观察几位法官的表情和心情,但我想,他们当时的心情绝对不会平静如水,因为他们是神圣法律的执行者……
事情过后一个月左右,秦波在看守所见到了审判他们的另一位法官。
秦波当着看守所干警的面问她:“为什么要判三人这样的罪名,而且判得如此之重?”她不假思索地说:“我们也没有办法,你们的案子也没有在院里(中法)上审判委员会讨论,直接由政法委员会的领导敲定。”
政法委员会的领导,他能敲定三人从诈骗罪轻易转变为挪用公款罪吗?而且他的权力能大于法律审判的程序吗?
审判三人的程序合法吗?难怪有人告诉秦波,他们打的是权力官司。他卷进了唐光明他们的政治斗争的旋涡里了,是有人一定要借助他,千方百计把唐光明弄进监狱。不然,新疆达宝集团怎么能吃掉那近七个亿资产的一大块肥肉呢?而且还说,有人要搂草打兔子,带上秦波,是因为他要全力收购新疆经贸集团。秦波是有些人前进路上的一个木桩,也要连根拔掉。
我的天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