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观察 房地产“注册”一窝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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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跑马圈地为哪般

    近一个多月以来,业界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先有万科集团为一个独特户型申报专利,又有松江置业注册"梅江南"商标,最近广东奥园的商标大战再次引起业界争议,几个大房地产企业不约而同地或抢注商标,或注册产品专利,忙得不亦乐乎。据说还有其他企业也在跃跃欲试,这让很多旁观的人看得一头雾水,难道房地产真的进入了"跑马圈地"的时代?

    买方卖方谁受益

    有的开发企业对外宣称,他们之所以申请注册,主要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让大家买到的房子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值或升值。市房地产学会副秘书长刘玉录博士对此表示了不同看法。他认为,开发企业的这种注册行为,其实是在寻找一种对创新产品的垄断方式,只有这样,产品才能够因其稀缺性而达到创造超额利润的目的。因此,开发企业这样做保护的是他们自己的利益。同时,前一时期有人将房地产行业的各种注册行为归入"注册权"保护范畴,刘博士认为这种看法是不准确的。他说,根据《世界产权组织公约》等文件分析,上述注册行为应属"工业产权"保护范畴。而喜年广告公司总经理李扬则认为,过去行业内一切新而好的东西大家都可以通用,由于开发企业的素质存在差异,久而久之,这些好东西很难保证其一贯的优秀品质。而一旦申请注册之后,产品具有了鲜明的标识性,最终受益的还是老百姓。

    "房型注册"值得商榷

    对于开发企业为自己的一种独特户型申报专利的做法,市城乡建设研究所所长王明浩认为,这是需要商榷的。他表示,房型设计发展到今天是几代设计师多年心血的结晶,不是某一个企业的独家发明,没有设计师多年的积累也就不会有今天如此之多的精致房型。如果大家都为这些房型抢注专利的话,今后的新项目还能有权使用几种房型?行业还要不要发展?

    "注册"不是灵丹妙药

    注册的东西是否肯定就是优秀的呢?王所长认为,注册只是一种形式,与产品的品质无关。如果产品的品质确实好,这种注册就能够得到老百姓的认可,而如果产品本身得不到大家的肯定,徒有一个响亮的商标是毫无用处的。

    是否有炒作之嫌?

    王所长说,类似的注册行为能够提高企业自身的知名度,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李扬认为这不能排除开发企业借此炒作的嫌疑。而刘博士则力劝大家:希望开发企业只为具有原创性质的东西申请注册,一哄而上只会引起负面效应,对整个行业是没有益处的。

    积极意义值得肯定

    刘玉录博士认为,房地产行业目前需要一种持续的创新,而知识产权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它可以通过一定的形式转化为生产力。所以,这样做可以保护那些肯于创新、肯于冒风险的企业的利益,有利于房地产行业秩序的整顿。李扬也表示,随着行业的逐步规范,开发企业现在越来越珍视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了,为了长期稳定的发展,他们一旦找到自己的核心资源所在,肯定就会想尽办法加以保护。同时,从另一角度也说明,现在开发企业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了。

    相关链接:

    2002年3月18日,万科集团规划设计部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实用新型名称:户户带花园或露台的住宅

    专利申请号:02205313.1

    发明名称:情景花园洋房

    专利申请号:02103735.5

    申请日期:2002年3月15日

    申请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吴志群

    说明:以上"情景花园洋房"产品指应用于武汉四季花城、成都城市花园二期、南昌四季花城的5层"情景花园洋房"。摘自《每日新报》

    日前,"梅江南"土地经营者松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已经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梅江南"商标的申请。一年半以后,国内不动产投资管理也许就不能再无偿使用"梅江南"名称。此次"梅江南"申请的是不动产商标,包括不动产出租、不动产代理、住房代理、不动产中介、不动产评估、不动产估价、不动产管理、住所(公寓)、办公室(不动产)出租、农场出租等十类经营项目。摘自《每日新报》

    2001年3月,广东奥园置业集团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奥园"商标的申请。最终批复的商标注册有效期为2002年9月14日至2012年9月13日。2003年3月20日,在美国对伊拉克战争正式打响的当天,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有限公司与广东奥园置业集团之间也爆发了一场关于"奥林匹克花园"的品牌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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